前有粉絲“為愛發電”,后有商家和節目組推波助瀾,選秀節目的“倒奶”事件引發全社會關注后,《青春有你3》被叫停,由國家網信辦部署開展的2021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也將網上文娛及熱點排行亂象等列入治理重點。
近些年,隨著粉絲文化、粉絲經濟的如火如荼,從“娘炮”現象,到選秀節目的“倒奶”事件,粉絲文化、粉絲經濟的過度“泛娛樂化”,接連出現全民性輿情事件,青少年粉絲群體網絡話語暴力現象層出不窮,關于粉絲應援、粉絲群體的價值觀等諸多亂象與爭議相繼浮出水面,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 新華社評為打投偶像把牛奶倒溝里事件 圖片來自新華社官方微博
新興的粉絲文化、粉絲經濟
本世紀以來,由于社會不斷變遷、新媒介文化滲透等原因,青少年群體的情感結構、文化經驗和自我認知等都發生了顯著變化。以前,對于明星的容貌、演技、品德等方面都有著較高要求。如今,明星與受眾之間呈垂直式關系的傳統明星文化,向粉絲文化、粉絲經濟躍遷。在以互聯網為表征的媒介快速融合、迭代下的粉絲文化、粉絲經濟中,青少年粉絲群體注重藝人與個體成長的參與性、伴生性,而對于明星的演技、品德等方面沒有了嚴格要求。在新的明星文化下,海量粉絲參與到藝人公共形象的運營活動中,藝人和粉絲正日益結成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利益、情感聯合體,前者需要流量的支撐形成影響力,后者則使盡渾身解數為其提供足夠的消費保障。粉絲群體在一定程度上已成為左右藝人前途命運的重要力量,這在以前的明星文化中是不可想象的。
粉絲應援是產生于粉絲經濟的偶像文娛工業的新生事物,其大規模出現始于2005年由《超級女聲》等電視選秀節目引發的全民追星熱潮。為了支持喜愛的選手,“超女”粉絲們以集資等方式籌集巨款,大量購入投票名額,幫助藝人不斷晉級。
2005年前后,幾大韓國文娛公司撤出日本,轉而將我國視為重要的海外市場開發培育。韓國文娛公司將成熟的粉絲管理經驗引入我國,粉絲集資購買專輯、電影票,向藝人贈送禮物等流行于韓國、日本的粉絲應援式追星慣例,在我國逐漸普及開來。粉絲經濟的發展與互聯網平臺聯系緊密,粉絲應援借助網絡社區展開,通過百度貼吧、微博社區、微信群、第三方眾籌集資網站等互聯網平臺發起的粉絲應援,其影響力、輻射范圍和監管難度,絕非傳統明星歌迷會、影迷會可比擬的。
粉絲文化帶來的問題

經過10余年發展,我國粉絲經濟逐漸壯大,形形色色的粉絲應援遍布各大粉絲群體的活動中。粉絲應援集資分為3類:第一類包含實物回報,如出售專輯、電影票、手機殼、相片冊等,將所得利潤用于支持藝人活動;第二類將募得資金用于支持藝人活動,如選秀投票等;第三類是以支持藝人名義籌集資金,承諾提供實物或非實物回報卻并未兌現的行為。前兩類集資,只是代為消費、捐贈,并不涉及投資獲益或獲益有限,一般不涉及法律問題,但第三類,則需要在法理層面重新界定和明確詐騙、非法集資等犯罪行為的法律邊界。
粉絲經濟是有別于傳統明星制度的全新明星制度,粉絲以眾籌資金、財物方式,參與到藝人公共形象這一文娛產品的運營活動中。但在實際操作中,因存在太多漏洞屢屢被犯罪分子利用,造成大量經濟損失。之所以陷入監管和維權的困境,一方面因為粉絲應援依托互聯網平臺,組織者具匿名性,追查其真實身份需借助公檢法機構和主管單位介入;另一方面,受害者中有相當比例是未成年粉絲,他們受騙后不愿聲張,更不了解舉報、維權的渠道。
治理亂象刻不容緩
針對這種現狀,有關部門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粉絲應援中可能存在的詐騙行為給予具體的懲治依據和條例,并向受害粉絲特別是未成年粉絲,提供舉報等維權渠道和法律援助。對于主動公開應援賬目、明確資金流向和具體使用情況并積極納稅、主動接受工商監管的粉絲團體、藝人,通過頒發行業性榮譽獎勵等措施,予以肯定,形成良好的正面示范引領作用。
專為粉絲應援提供中介的第三方眾籌集資網站,看似能監管,但實際上并不能遏制相關詐騙行為,反而可能大開方便之門。這些網站援引“避風港”原則,聲稱只提供網絡服務,一方面不承擔任何監管責任,將風險完全推給參與應援的粉絲;另一方面卻從中大肆牟利,這需要在法律法規和職能監管層面予以明確約束。第三方眾籌集資網站應該完善審核機制,對應援活動發起方的真實身份、資質、征信記錄、活動可行度等予以全面評估,提高準入門檻;對未成年粉絲,應設置更多付費驗證步驟和監護人知情渠道;對已籌款結束的應援活動,要核查資金流向和票據等,對存在異常的應援項目,通過延長支付周期等管理方式予以凍結,并采取報案等措施挽回粉絲的經濟損失。
如今的粉絲經濟早已超越傳統明星的演藝活動范疇,粉絲應援等新型文娛消費行為,使遵循傳統分業管理原則的政府機構在監管和執法上難以有的放矢,對當下演藝行業治理、互聯網治理、文化治理等提出了新的挑戰。
警惕資本對粉絲群體的操縱
偶像文娛工業在巨額利潤的誘惑下,刻意宣揚文娛潮流,青少年粉絲群體極易被資本力量所綁架,其中還涉及廣大青少年粉絲群體價值觀的引導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城市化不斷加快、獨生子女政策實施,我國傳統家庭結構發生變化。“90后”“00后”青少年粉絲群體,是在互聯網新媒介文化土壤中成長起來的“網生代”,人際關系的疏離及新媒介時代數字化所造就的“群體性孤獨”,使得他們在成長過程中,產生迥異于既往代際的情感結構、文化經驗和自我認知。粉絲文化恰恰在于參與感、伴生感,通過與藝人互動所形成的陪伴、共情、保護等情感策略,尋求建構以互聯網為表征的新媒介時代的新型青少年社交關系。只有充分理解這種深層社會結構性的變化,才能深入到當前粉絲群體價值觀得以塑形的根源所在,也只有在此基礎上,正確引導粉絲群體的價值觀才具有現實可行性。
應該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監督、規范作用,從亂象所涉及的全產業利益鏈條的各個環節入手,實現市場經營秩序的監督和規范。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追星,最多就是倒賣演唱會門票、明星簽名等;而如今偶像文娛工業,已發展到粉絲群體集資應援的新階段。這種飽受爭議的粉絲應援行為,正是文娛經紀公司、平臺方和粉絲群體聯合商家,以打榜排名為由,行商業銷售之實,對粉絲而言,銷售的商品不重要,購買商品所承載的打榜排名助力值才是重要的,這也是“倒奶”事件的根源。
在粉絲應援集資中,顯然明星、文娛經紀公司和平臺方等合謀了一場場針對粉絲群體定向收割的“套路”,并豢養著這一產業鏈條上的各個利益相關方。一個網絡選秀綜藝通常至少有5至7名受關注的藝人,每個藝人背后的粉絲應援集資規模大多以千萬計。這樣一來,一個類似選秀綜藝就會涉及上億規模的密集市場交易行為,卻大多沒有受到稅務、工商等部門的有效監管。
在傳統明星文化、明星制度下,對藝人的經營活動有著明確的要求和約束,然而,如今的偶像文娛工業,卻尚沒有能夠起到有效監督和規范作用的相應法律法規。一些文娛經紀公司為了經濟利益,在藝人選擇等關鍵問題上不作為,在源頭就出現原則性問題。播出綜藝的平臺方,一方面逃避審核、監管責任,另一方面卻從中大肆牟利,這需要在法律法規和職能監管層面予以明確約束。
綜上所述,治理粉絲文化、粉絲經濟的諸多亂象已刻不容緩。互聯網時代的粉絲文化、粉絲經濟,早已超越傳統明星文化、明星制度下演藝活動的范疇,出現了粉絲應援等新型文娛消費現象,政府機構在監管和執法上需精準施政。
粉絲群體的價值觀問題,也是社會關注的問題。一方面,廣大青少年應端正追星心態,真正追求精神的成長、獨立,避免被資本力量所裹挾的粉絲文化、粉絲經濟所綁架;另一方面,家庭、學校、社會,應為青少年提供積極健康的成長環境,切實發揮引導作用。
在社會調整、明星文化變遷、新媒介文化日益主流化的語境下,以互聯網平臺為代表的資本力量,已滲透到從粉絲群體的情感投射、訴求表達,到線上線下大規模有組織活動等粉絲文化、粉絲經濟的所有環節中,如若聽之任之,則存在失衡失控的風險。因此,管理部門要了解當前粉絲群體的情感結構、文化經驗和自我認知的結構性變化,避免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的簡單局限,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抵制、限制、杜絕資本力量對粉絲文化、粉絲經濟的過度投機、利用和操縱,掌握網絡傳播規律,提高治網水平,規范網絡文化市場秩序,引導廣大青少年建構起健康向上的價值觀,進而實現我國文化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作者: 孫佳山)
2021年6月8日《中國文化報》第3版刊發特別報道
《粉絲文化的現狀、問題與對策》

轉自:文旅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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