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下發《關于開展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館藏(展)品征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此次征集主要面向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開展,鼓勵國家級和省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捐贈藏(展)品。
通知明確,由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藝術司、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成立征集工作組,各省(區、市)(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對應成立本省(區、市)征集工作組。征集范圍以國務院公布的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為基礎,以我國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名冊)項目為重點,包括民間文學、民俗類,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類,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類,傳統醫藥類,傳統美術、傳統技藝類等。廣泛征集與之相關的實物、圖片、影像資料等。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5月30日,工作組組織專家對符合征集要求的藏(展)品進行遴選、論證,確定入選藏(展)品,完成藏(展)品收集、運送、接收、入庫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此次征集工作的重要性,抓住此次全面宣傳展示本省(區、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機遇,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宣傳動員,在嚴格執行當地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組織開展征集工作。
轉自:中國旅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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