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文物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監管總局六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加強民間收藏文物管理促進文物市場有序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意見》聚焦社會文物重點難點和改革發展問題,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期待,加強頂層設計和制度創新,探索民間收藏文物保護利用和文物市場有序發展之路,奠定了新時代民間收藏文物和文物市場監管、服務的工作基調。
《意見》提出,建立文物鑒定公益性咨詢常態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國有博物館、國有文物商店、涉案文物鑒定評估機構等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性咨詢服務,普及文物收藏鑒賞知識。探索建立國家文物鑒定評估管理體系,試點開展文物鑒定機構資質管理,規范文物鑒定經營性活動,為民間收藏文物有序流通提供便利服務。同時,加大文物保護理論、方法、技術的宣傳、應用,推廣館藏文物保管、修復的先進理念和技術標準,提高民間收藏文物保護水平。支持有條件的國有文博機構發揮自身優勢,為民間文物收藏者提供保管、修復等技術服務,鼓勵社會力量成立文物保管、文物修復經營性機構。
《意見》指出,健全落實將民間收藏文物捐贈國有文物收藏單位的獎勵制度和稅收優惠政策,允許以捐贈者姓名、名稱冠名館舍等設施,吸納捐贈者參與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實施文物收藏鑒賞知識宣傳普及工程,加強對文物收藏鑒定類出版物、視聽節目和網絡信息的監管,引導人民群眾樹立正確的文物收藏觀,拒絕非法交易文物。
《意見》強調,明晰文物入市流通條件,加強交易風險提示,充實和完善中國被盜(丟失)文物數據庫,發布被盜(丟失)文物信息案件市場警示目錄、禁止交易文物認定指導性標準等政策指引,引導民間文物收藏者和文物經營主體合法交易文物。
在促進回流方面,《意見》要求,試點開展文物進境登記工作,積極研究調整促進海外文物回流稅收政策,優化文物臨時進出境管理和貿易便利化服務,發揮自貿試驗區、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綜合保稅區、進口博覽會等重點平臺開放優勢,引導鼓勵海外文物回流并向社會提供展覽等公益服務。
轉自:中國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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