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喀什條約5月5日對我國正式生效。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趙秀玲日前在國家知識產權局5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我國正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等國際組織合作,推動無障礙格式版作品跨境交換。
馬拉喀什條約,全稱《關于為盲人、視力障礙者或其他印刷品閱讀障礙者獲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馬拉喀什條約》。該條約要求各締約方規定版權限制與例外,以保障閱讀障礙者平等欣賞作品和接受教育的權利。條約為無障礙格式版跨境交換、進口提供便利,解決了無障礙格式版匱乏問題。
世衛組織數據顯示,全球視力障礙者約2.53億。我國視力殘疾人約1732萬,其他閱讀障礙者人數更多。對盲人、視力障礙者和其他閱讀障礙者而言,欣賞學習和接受教育的最有效方式是閱讀盲文圖書、大字圖書、有聲讀物等無障礙格式版作品。但其制作成本高昂,版權許可是其中較大支出。
據統計,全球每年出版數百萬種圖書中,只有不到10%以無障礙格式版提供給閱讀障礙者。
趙秀玲介紹,馬拉喀什條約對我國生效后,著作權人的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專有權利在特定情況下將受到一定限制,在這個意義上,著作權人部分承擔了改善閱讀障礙者獲取作品能力的義務。屆時,依法為閱讀障礙者提供無障礙格式版作品,包括利用相關國家作品提供無障礙格式版,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我國閱讀障礙者可以獲取的作品資源將進一步豐富,獲取作品成本也將進一步降低。
記者獲悉,中宣部版權管理局正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確保閱讀障礙者、無障礙格式版、被授權實體等重要概念與條約保持一致,明確制作、提供無障礙格式版作品應遵守的規則,同時加強對違反條約實施辦法行為的監管,避免不合理損害著作權人合法權益。(記者 王琳琳)
轉自:新華社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