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標注許可證或備案號的微短劇不得上線傳播
新規落地 微短劇行業向精品化邁進
近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網絡微短劇行業健康繁榮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從創作提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對微短劇行業的發展做出規劃,提出“分類分層審核”制度、“白名單”制度和“總編輯內容負責制”等三大制度,推動微短劇行業科學化管理,營造良好的微短劇生態。
促進微短劇健康發展
據了解,在持續抓好創作提升方面,通知提出了加強選題規劃、加強推優扶持、加強創作支持、加強交流溝通、加強宣傳推介、加強文藝創新等舉措。在進一步推動科學化管理方面,通知提出了“分類分層審核”制度、“白名單”制度和“總編輯內容負責制”等三大制度措施。
“分層審核,責任分解,可以有效落實各方在不同類型微短劇上的監管責任,將野蠻生長近兩年的微短劇快速納入正軌,避免無序競爭和內容擦邊等制約產業正向發展的難題。”互聯網分析師張書樂告訴中國商報記者。
“通知的出臺體現了國家對網絡微短劇行業的高度重視和關注。制定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要求,旨在規范行業秩序,促進微短劇行業的健康繁榮發展。”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告訴中國商報記者,“通知的出臺還有助于提升微短劇的內容質量和文化內涵。通過加強內容審核和管理,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可以確保微短劇的內容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法律法規,同時鼓勵創作者在題材、形式等方面進行創新。”
分三個層級審核管理
在落實“分類分層審核”制度方面,通知提出,根據微短劇行業發展實際,按照國產網絡劇片分級監管、重點監管原則,對微短劇按三類分三個層級進行審核管理,以差異化、精準化管理優化審核流程、提高審核效率。
具體來看,“重點微短劇”:符合特殊題材、總投資額度達到100萬元及以上、長短視頻平臺招商主推或在各終端首頁首屏推薦播出、自愿按重點微短劇申報等幾種條件之一。“普通微短劇”:總投資額度在30萬元(含)-100萬元之間,且非重點推薦均應報省級以上廣電主管部門進行規劃備案和成片審查。“重點微短劇”的規劃備案由國家廣電總局統一備案公示管理。“其他微短劇”:總投資額度不足30萬元且非重點推薦,由播出或為其引流、推送的網絡視聽平臺履行內容管理的職責,負責內容審核把關與版權核定,定期將審核劇目信息報屬地省級廣電主管部門備案。
“對微短劇實施'分類分層審核'制度,體現了國家對網絡內容管理的精細化和專業化。針對不同類別設定不同的審核標準和管理要求,可以更有效地把控內容質量。”江瀚認為,對于內容較為簡單、風險較低的微短劇,可以采取相對簡化的審核程序;對于內容復雜、風險較高的微短劇,則需進行更為嚴格的審核,從而在保證內容質量的同時,兼顧審核效率。
在落實“白名單”制度方面,通知規定,網絡視聽平臺、小程序、投流方等播出或引流、推送的所有微短劇,均須持有《網絡劇片發行許可證》或完成相應上線報備登記程序。節目上線前須在片頭按相應格式要求標注《網絡劇片發行許可證》號或節目登記備案號。通知提出,網絡視聽平臺不得上線傳播未標注許可證或備案號的微短劇,也不得為其引流、推送。
落實總編輯內容負責制
在落實“總編輯內容負責制”方面,通知提出,網絡視聽平臺須以總編輯內容負責制為抓手,全面加強審核能力建設。應設立總編輯崗位和總編輯辦公室,配備并不斷強化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審核把關人員隊伍,落實微短劇先審后播、審核會商、信息核查、播出計劃報備、播出調控管理以及請示報告等制度,確保導向正確、播出安全。總編輯人選報國家廣電總局登記備案。微短劇小程序機構也須建立健全總編輯制度。
“總編輯作為平臺內容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需要對平臺上的所有內容進行嚴格把關。”江瀚表示,“這一制度有助于提升平臺的內容質量和競爭力。在總編輯的領導下,平臺可以建立更加完善的內容審核機制和流程,確保內容的合法合規和優質性,從而提升平臺的品牌形象和用戶口碑。此外,實行總編輯內容負責制還可以加強平臺的自律和監管,及時發現并處理違規內容,防止不良信息的傳播和擴散。”
與此同時,通知提出,對于違規播出或引流、推送不符合規定的微短劇而造成不良影響的平臺、小程序機構、投流方等,管理部門視情依法采取發放整改通知書、約談、停播整改、建議調整總編輯、追究網站主要經營者責任等處置措施。(記者 趙熠如)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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