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布2014年第2號部令《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簡稱《規定》)。為引導個體戶最終走向公司化經營,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條例》規定,個人只能申請經營內河普通貨物運輸業務。
《規定》是去年新修訂實施的《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簡稱“新水條”)的配套規章,對不同經營范圍的船舶運力規模要求、不同經營范圍配備高級船員比例要求、行政許可實施的具體層級及程序性規定等關鍵性制度進行了細化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籍船舶從事國內水路運輸進行了特別規定。
《條例》規定,個人只能申請經營內河普通貨物運輸業務,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有符合本規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運力不超過600總噸;有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監督檢查制度、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來源:中國交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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