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郵政局公示了近日起草的5個文件,涉及無主件、用戶個人信息等快遞熱點問題,征求意見時間為30天。
《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規范了無主件的處理方式。規定指出,快遞企業對無法投遞的快件,應當退回寄件人。而對于因種種原因無法退回寄件人的,保管期限自登記之日起不少于六個月,快遞企業應當安排專門的場地保管。
無主件中的信件,保管期限屆滿無人認領的,快遞企業應申請后予以銷毀;其他無主件由快遞企業開拆處理。人民幣現金以及金銀飾品等可變賣物品交當地相關部門收購變賣所得價款,扣除相應費用后上繳國庫;護照、居民身份證等應送交證件制作或簽發機構;以公益為目的的捐贈快件,由快遞企業報請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協調轉交當地民政部門處理。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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