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領域企業“營改增”減稅效果存反差


    時間:2013-07-26





      交通運輸部回應部分企業稅負不減反增原因

      “部分交通運輸業一般納稅人稅負增加主要由四方面原因造成。”7月25日上午,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梁曉安在2013年度第四次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針對“營改增”試點后,部分交通運輸企業稅負“不減反增”現象做出了解釋。

      梁曉安表示,從試點情況看,部分交通運輸業一般納稅人稅負增加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一是受試點地區和行業范圍限制,造成暫時性稅負增加。如有些偏遠地區的加油站點和修理修配點無法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二是交通運輸業勞動密集型特點較為突出,使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較少。三是大型交通運輸設備,如車輛、船舶等初期投入大,沉淀成本高,更新周期長,新購設備有限,使得試點初期部分企業稅負增加。四是交通運輸企業專業化分工程度低,還不適應增值稅稅制結構的要求,少數企業內部經營管理不夠規范,存在進項成本“應抵未抵”的情況。

      據梁曉安介紹,針對部分交通運輸企業稅負有所增加的情況,財稅部門高度重視,開展了大量的研究分析工作,陸續出臺了一部分政策措施。比如出臺財政扶持政策,上海率先對月均稅負增加5000元以上的試點企業給予財政補貼,其他納入試點的地區也陸續出臺了類似財政補貼政策。據不完全統計,去年全年共撥付扶持資金約15億元,其中相當一部分補貼了交通運輸增稅企業。

      “從交通運輸行業‘營改增’試點情況看,總體情況比較平穩,部分地區實現了行業總體減稅,小規模納稅人稅負總體下降,一般納稅人稅負有增有減。試點初期,確實有部分交通運輸企業反映稅負增加,但去年下半年開始相關反映就慢慢少了起來。”梁曉安強調。

      與此同時,記者了解到,截至2012年年底,9個試點省(直轄市)全部試點企業平均減稅面達到95%左右,減稅額426.3億元。其中,9個省直轄市交通運輸業納入“營改增”試點的企業共計16.1萬戶,占全部試點企業的15.7%。就交通運輸業而言,從部分試點地區試點情況看,也實現了全行業減稅。以上海為例,2012年上海市交通運輸企業共減少稅負8400萬元,其中小規模納稅人減少稅負400萬元,一般納稅人減少稅負8000萬元。從去年7月開始,上海市交通運輸行業連續6個月出現單月稅負總額凈減少,也就是說減稅企業減少的稅負額大于增稅企業增加的稅負額。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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