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規》)于3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至今已3個多月。其中,針對廣受網友詬病的“野蠻分揀”、賠償問題及泄露用戶個人信息等內容,均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新規》給我們的網購生活帶來怎樣的改變?一些快遞公司具體執行情況如何?記者對此進行了走訪。
條款 多重規定整治行業亂象
“快件分揀脫手時,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距離不應超過30厘米,易碎品不應超過10厘米,否則視為‘野蠻分揀’。”記者發現,《新規》對于不少網友非常關注的問題,均有了明確而嚴格的規定。比如,規定嚴禁快遞企業“野蠻分揀”,嚴禁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毀損快件;一旦違反規定,郵政管理部門將對其處一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而對于郵寄貨物損壞后的賠償額度,也將不再受“郵費三倍”的限制;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如果運輸過程中貨物出現損壞或丟失等問題,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清的,一般給予市價賠償。
在泄露用戶個人信息方面,《新規》則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和快遞從業人員不得違法提供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否則將對個人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先驗收后簽字”成了制度性的要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無法投遞的快件,應當退回寄件人。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企業應當登記,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和快遞服務標準處理;其中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進境國際快件,應當依照相關規定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反應 將加速快遞業規范運營
“以后網購可就放心多了。”對于《新規》的實施,市民李女士表示堅決支持,并告訴記者,之前她曾在網上花了1200多元買了一部手機,可到貨后才發現手機已經被壓壞了。由于沒有保價,快遞公司稱只能按照快件資費20元的3倍賠償,1200元一下變成了60元。而如果今后再發生此類事件,李女士則會獲得與手機市價等同的賠償額。
而先驗貨后簽字,則有可能徹底斷了某些“野蠻分揀”快遞公司的“活路”,有業內人士表示,《新規》的出臺,在一定程度將加速整個快遞行業的規范,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購物環境產生積極作用。據介紹,目前除順豐外,國內民營快遞企業采用的基本上是加盟模式,加盟制能讓初期的民營快遞公司實現快速擴張,但總公司對于加盟商的管理與服務質量、品牌等掌控力不強,“《新規》的出臺,必將引起快遞業的一次新的洗牌,促進其實現從加盟模式向直營模式轉變”。
收效 “執行難”很常見
不過,也有不少人表示,雖然《新規》“看上去很美”,但在實際工作中,可能會遭遇執行難。以去年5月正式實施的《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為例,其中也對包括“野蠻分揀”、收發件時間、標準、賠付等內容做出了詳盡規定,卻收效甚微,來自市工商局的有關數據顯示,網絡購物依舊是投訴的“重災區”,熱點也依舊是快件延誤、受損毀等。
“新規?不知道。我們只管送快遞。”“聽說了,但不太清楚”……近日,記者先后采訪了市內四五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員,其中不少表示對新規“不知情”。也有人表示,“上面”要求去聽課、培訓,但并未做硬性要求,而他們也因為“獎金和每天送的快遞數掛鉤,一天不干活,收入也會直接受影響”,最后還是選擇了繼續“堅守”。
記者近日在和平路的一家快遞公司也看到,21時左右,滿載快件的運輸車到達公司門前時,幾位工作人員開始忙著卸貨,只見他們連扔帶傳,不過十多分鐘便卸完了。而在將快件搬至屋內的過程中,有的工作人員用手搬,輕輕放下;也有人直接用腳“踢”著快件“歸位”。
而對于《新規》中要求的“先驗貨后簽字”,一些快遞員也紛紛表示“有難度”。干了三四年快遞的劉師傅告訴記者,他一般每天要送近200件快遞,工作時間按從早晨7時到19時來算,差不多4分鐘就要送完1件,完成送件、簽收等程序,“如果所有客戶都要求驗貨,那我這活兒真就沒法干了”。
來源: 石家莊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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