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快遞運單》國家標準正式實施,對快遞運單信息、協議、賠付標準等問題進行了規范。但多數快遞企業目前還未更換快遞運單。
不同快遞公司的快遞運單,正面的內容大致相同,背面是快遞公司的服務協議。新規對消費者遭遇的快遞運單信息模糊,賠付標準混亂等問題,進行了統一規范。
目前國內的快遞運單基本都由自家制定,對于保價費率和賠付標準的規定也并不相同。根據《郵政法》規定,快件的損失賠償適用合同法的規定,就是快遞運單背書條款格式合同的有關規定。快遞企業一般規定,保價的快件丟失按照保價額賠償,未保價快件丟失按照運費的3-5倍賠償。有一些快遞公司為了逃避責任,對賠付條款采取模糊的表述,消費者最后只能啞巴吃黃連。市場擔心,由于國標并不具有強制性,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規配合,執行效果還將拭目以待。
來源:武漢晚報 孫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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