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稅收實現減半


    作者:吳欣    時間:2012-02-09





    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國辦發【2011】38號)有關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通知》指出,物流企業是指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服務的專業物流企業。《通知》同時明確,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是指倉儲設施占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儲存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藥、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及紙制品、鋼材、水泥、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食品、飲料、藥品、醫療器械、機電產品、文體用品、出版物等工業制成品的倉儲設施。

    倉儲設施用地,則主要包括倉庫庫區內的各類倉房 (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貨場、曬場(堆場)、罩棚等儲存設施和鐵路專用線、碼頭、道路、裝卸搬運區域等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

    來源:現代物流報 吳欣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熱點視頻

    第六屆中國報業黨建工作座談會(1) 第六屆中國報業黨建工作座談會(1)

    熱點新聞

    熱點輿情

    特色小鎮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