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收費亂象頻頻 突出問題已引起公眾強不滿


    時間:2011-08-03





    100多公里的高速路段沒有加油站,導致汽車燃油耗盡中途拋錨,廣州律師趙紹華因此曾將“不合格”的廣深高速告上了法庭。而這條來往于廣州與深圳最繁榮華的高速公路,開通14年收費已逾300億元,將近當初投資的2倍。

    縱貫廣州城區南北的華南快速路,兩個收費站相隔900米卻收費3元,遠高于0.6元的收費標準。

    四角圍、橫沙、龍口、炭步大橋、楊荷,廣州花都區的這5個經營性公路收費站收費期限長達50年。6月中旬被停止收費后,10多億的過路費仍去向不明……

    近年來,廣東部分公路收費標準偏高、超期收費等突出問題已引起公眾不滿。廣東公路收費究竟有哪些不合理之處?該怎樣使公路回歸其公益屬性?《南方》雜志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昂貴的華南快速

    “又堵上了!”每天下午5點過后,新光快速公路上的汽車就排起了長龍。對于家住番禺區華南碧桂園的吳舒來說,從越秀區下班回家,在這條“快速”路上緩慢挪動已是家常便飯。“自從去年新光快速免費通行后,很多貨車都改行此路,以前只要15到20分鐘的車程現在基本要花1個小時才行。”

    吳舒無奈的語氣里透著對華南快速高額收費的不滿。“華南快速路面寬,路況好,開到番禺暢通無阻,但是來回路費要30多塊……”同吳舒一樣,這令很多私家車主望而卻步,不得不每天堵在新光快速上。

    華南快速路橫貫廣州城區核心區域,1999年9月開通后設置中山大道、黃埔等6個收費站,本是廣州的交通大動脈,但因其高收費、亂收費導致眾多車主易道而行,給周邊道路帶來巨大運輸壓力。

    6月29日,記者隨朋友驅車從廣州岑村上高速,黃埔下高速,再進入華南快速到達土華站點,15.6公里總共交了20元過路費。

    “物價局核定華南快速一期全程收費10元,為什么現在要收20元?”面對記者的疑問,工作人員稱“我也不知道”,只簡單解釋為“我們是按文件規定收取的”。而對記者“什么文件規定”的追問,工作人員以后面等待收費的車多,影響正常工作為由拒絕進一步回答。

    在實際行駛中記者發現,華南快速通過分段、分站等手段,變相高收費、亂收費。在中山大道到黃埔路段,里程表顯示,即使算上匝道,兩個收費站之間的距離也只有900米,而這一段路的收費卻要3元,與規定標準0.6元相去甚遠。土華站距黃埔大道入口不到8公里,按規定應收4.8元,即使認可相鄰兩站收費3元,也只要6元,然而實際收費卻是10元。

    “華南快速一期收費高且亂,標準不一,隨意性大,應徹查。”廣東省政協委員、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高海生的話,重復了華南快速超標收費11年來,眾多車主一次次的呼聲。

    被強制的年票

    “為什么不把華南快速納入廣州年票范圍?”作為經常通行于華南快速路的“苦主”,胡鑫曾不止一次向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廣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提出問詢,結果總是不了了之。胡鑫在龍洞注冊了一家物流貨運公司,多年來深受公路收費之苦。

    目前,廣州市年票通行范圍僅包括“六橋”(鶴洞大橋、解放大橋、江灣大橋、海印大橋、廣州大橋、琶洲大橋)“一隧”(珠江隧道)“四路”(廣園快速路西段、內環路及其放射線、大觀路、東南西環)。“年票通行范圍對我來說使用率太低,我主要在珠三角和周邊各省從事貨運,平時該收費的一處沒落下,想不買廣州的年票吧,年底又過不了年審。”采訪中,很多車主像胡鑫一樣,紛紛質疑年票與年審強制掛鉤的不合理做法。

    車主小王說起此事頗有些憤憤不平:“我平時只在天河和番禺來回,行走新光快速和華南快速,像廣州大橋、珠江隧道等路橋隧道,一年都走不上一回,但還是被年票強制平攤收費,非常不合理。”

    年票制為車主所詬病的還遠不止于此。

    5月底,在廣州奮斗了幾年的林強生終于有了一輛自己的車——一部豐田2.0L排量的凱美瑞。5月26日去購買年票的他,被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按8個月計,多收了25天的費用。“年票一年980元,平均每個月81.67元,實收了653元,等于整整收了8個月的費用。但是5月份前面的25天,我連車的方向盤都沒摸過,憑什么收足一個月的錢?”

    更有甚者,廣州車主連先生,因購買年票時被多收了37.5元,一紙訴狀將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廣州市交通投資集團和市政設施收費處三家告到了越秀區人民法院。連先生稱,目前全國實行“費改稅”,燃油附加稅中已經包含了養路費和通行費,“那么,年票費究竟屬不屬于重復收費?”

    收費站超期“服役”

    “收費站不見了!”6月4日,時常驅車前往花都度假的張靖,同往常一樣途經S118線(四楊線)時,驚奇地發現,原本矗立于此的“攔路虎”——四角圍收費站竟然人去樓空。

    經打聽,張靖才知道,四角圍收費站在一周前停止了收費,提前結束了它長達50年的收費期。同一時間,花都區的橫沙、龍口、楊荷、炭步大橋四個經營性收費站也停止了收費。

    而據我國公路法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的原則,最長不超過25年,即使在中西部地區,最長也不得超過30年。而四角圍收費站取消前,上面的收費年限明確顯示,收費期是從1994年到2044年。

    “四角圍收費站建于上世紀90年代,當時花都區基礎設施建設落后,經過多方努力,才有外資愿意進來投資道路。這條路是由花都區路橋工程公司與一家澳大利亞企業分別按65%和35%的比例投資建成的,當時確定的期限就是50年,這是外商投資的條件之一。”針對違規的質疑,花都區路橋收費管理所副所長梁偉文向記者吐露了實情。

    此外,記者了解到,收費公路倒買倒賣“無限延期”已經是行業內“不能說的秘密”。一條收費期限15年的公路,在到期前倒手給下一家公司,又可以獲得幾十年的經營期限。

    “在我國,公路建設的投融資主要由中央財政、地方、銀行、外資等多方面構成。在融資方式上,主要采取經營權轉讓,這一格局使高速公路實質上變為一種贏利商品,使收費公路公共產品的屬性大大削弱,社會效益得不到保障。”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產業經濟研究所所長黎友煥如此分析。

    回歸公路公益屬性

    放開準入、引入社會資本、收費還貸,曾是短時間內改變我國交通瓶頸的三劑良藥。然而時移境遷,如今卻成為公路收費死結的癥結所在。

    “廣東省高速公路全部為經營性項目,投資主體多元化,各高速公路實行獨立收費,同一條道路不同路段的技術標準、收費標準也不統一。”廣東省物價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員分析并建議道,“應該建立起高速公路動態價格監管機制,變過去的企業申請調價為政府主動調整定價。”

    而業內專家則普遍認為,應當盡快恢復公路的公益屬性,還路于民,才是治理公路收費亂象的根本出路。

    “2010年廣州GDP突破萬億元,地方政府的稅收及財政收入也相應增加,怎么可能老是說沒錢修路呢?”廣東省政協常委孟浩認為,地方政府不應將城區內的路橋建設拱手讓給一些利益集團和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在地方的稅收中,統籌安排投入路橋建設,并免費向市民提供使用,而非動輒向商業銀行貸款或依靠外來投資。“民生項目應是政府投入的大頭。”

    誠如各方所愿,行動正在展開。6月20日起,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針對目前公路通行費標準過高、超期收費、不合理收費等問題,聯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按照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關于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廣東省交通運輸廳也在緊鑼密鼓地制訂廣東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具體方案。公路亂收費頑疾能否就此得到解決,人們拭目以待。

     

    來源:南方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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