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劉先生往廣州郵寄一小袋寶石加工品,價值在2萬元左右,郵費70元。由于以前多次郵寄都沒有出現問題,劉先生忽略了物品保價。而最近一次郵遞時,2萬元的寶石加工品丟失,2萬元的物品,只得到賠償不到500元。
昨日,記者從市工商局專業分局貨運市場管理所了解到,今年第二季度,貨運市場管理所共接受物流投訴案件30余起,數量較上一季度有所上升,而因貴重物品沒有保價,給消費者帶來損失的案例占多數。
隨著市場商品流通的加快,如今越來越多的市民開始選擇物流公司托運貨品,隨之而來也出現了很多問題,據工商執法人員介紹,第二季度所接到的投訴中,以物流中物品丟失、損壞案件為主,雖然物流公司存在相應責任,但許多案件反映出,市民在郵寄貴重物品時往往缺乏保價意識,這給消費者造成了損失,并給調解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
“郵寄貴重物品一定要提前確定物品價值,并進行保價。”工商執法人員提醒,物品郵寄偶爾會出現問題,尤其郵寄貴重物品時市民切不可抱有僥幸心理,應提前出示物品發票或價格證明進行保價,如果發生糾紛,應盡快攜帶相關證據撥打12315投訴。
來源:焦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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