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流頑癥樣本 “賭王”何鴻燊的三水大橋


    時間:2011-06-07





    在諸多橫跨北江的大橋里,三水大橋是較舊、較普通的一座,但因為其長達55年的收費,成了諸多收費站“吸血鬼”的典型。近日,央視剛剛對這座大橋所映射的物流頑癥進行了報道。

    為什么一座橋可以收費這么久?三水大橋建設服務公司總經理張伯良說:“這是個歷史問題”。

    實際上,這是法律滯后的問題:大橋在1996年建成,而對收費年限的法律規定2004年才出臺。

    三水大橋所在的佛山市,在2003年進行年票制改革,市民買了年票,可在全市內暢行。但三水大橋是例外,買年票的市民,過橋還得交費。

    如何結束市民的雙重負擔?張伯良認為,讓政府將橋買下,讓市民免費通車,這是他們期待的辦法。

    目前,佛山市政府部門也在討論回購三水大橋的方案。

    55年的“歷史問題”

    三水大橋1993年動工時,張伯良任三水政協主席。

    大橋在建成之前,兩岸人用渡船來往,十分不便。因此,三水政府決定建橋,但剛動工不叫,錢就不夠用了。

    三水政府于是向外商求助。三水人梁安琪是澳門“賭王”何鴻燊的四姨太,有了這層關系,張伯良去找澳門找賭王。何鴻燊和伙伴凌達鏜一起出資4.1億元,三水政府出資4500萬元。

    1996年1月1日,三水大橋正式通車,并開收過橋費至今。

    1998年張伯良退休。當年4月,作為當年撮合中外資合作的中間人,他被請來擔任三水大橋建設服務公司的總經理。

    “剛開始時,兩岸車少,每天車流量只有4000-5000輛,連年虧損。所以就約定了很長的收費年限,從1993年底開建到2049年9月22日,長達55年。”張伯良說。

    在籌建三水大橋時,并無收費年限的法規。2004年《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頒布,第14條規定,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按“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原則,最長不得超過25年。在中西部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最長不得超過30年。

    佛山市從2003年起實行年票制。“當時我們征求了何鴻燊的意見,他不同意納入年票。”佛山市交通局人士介紹說。

    年票制實行后,市民可憑年卡在市內暢行,三水大橋卻是例外。

    這給過路市民帶來了“雙重收費”的負擔,并引發對其收費合理性的持續質疑。

    事實上,這種超長時間收費的情況并不少見。佛山市和江門鶴山之間的九江大橋,也因長時間收費而被詬病。九江大橋在1988年建成通車,收費年限為30年。

    類似這種超長年限收費正成為網友攻擊對象,目前網上熱傳“路橋費排行榜”。其中臺州椒江大橋、鄭州黃河公路大橋、濟南黃河大橋均上榜。其中,河南鄭州的黃河公路大橋收費已達25年。媒體報道,該橋1996年已全部還清貸款,違規收費14.5億元。

    回購的談判

    2004年,在佛山實行年票制的次年,何鴻燊就開始想著要將三水大橋出售給政府,并委派張伯良代表自己與佛山市政府商談。

    張伯良當時拿著一份申請報告去見市長。這份報告提議,以三水大橋收費站在2003年的收入為基,每年遞增一定比例,由佛山市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分兩期補償三水大橋建設服務公司。而三水大橋將不再收取本市車輛的過橋費。但事情當時沒有談成。

    2004年,三水政府向佛山市發了《關于請求佛山市政府出資收購三水大橋有關問題的請示》,里面提到,經過佛山正大會計事務所評估,三水大橋估價7.85億元,減去三水大橋建設服務公司自身有的流動資金,政府只需籌集資金6.7億元。

    2005年3月,三水政府繼續向佛山市政府發了《關于中方出資收購三水大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請求市政府收購。

    從一開始的拒絕納入佛山年票,到后來主動要求政府回購,背后其實是橋梁收益曲線走勢的變動。

    通車之后,三水大橋的收入逐年穩增,1996年是1297萬元,到2002年收入達2373萬元。2003年,廣肇高速(廣州-肇慶)一期通車,因三水大橋是連接廣三(廣州-三水)和廣肇高速的唯一連接線,更成為廣州與珠三角西翼地區的必經之橋,三水大橋當年收入3514萬元,并實現首次盈利。到2006年,三水大橋創下了9444萬元的歷史最高收入。

    但在2007年,三水另一座跨江大橋——三水二橋通車。二橋在上游距離三水大橋500米的地方,通車免費,來回6車道,分走了很多車流。當年,三水大橋的收入減至7734萬元。

    去年下半年,廣肇高速二期在去年年底開通,廣肇和廣三高速一線貫通,車流輛減少,給三水大橋帶來巨大沖擊。

    “收入至少減少70%,原來一天有30萬元的收入,現在不到10萬元了。”張伯良預計,今年年收入僅有4000萬元,還不如2003年。扣除維修費、收稅等各項支出,只能達到收支相抵。

    “這是一個投資大、規模大,但收益差的項目。”張伯良說,直到去年底,三水大橋當年的投資才全部回收。

    何去何從

    法律滯后了,是否先前約定的超長年限收費,便可以不受約束地執行呢?

    “這種超年限收費的,傷害公共利益,應該是例外。政府可以對過去的合同進行變更,縮短收費年限。但必須給投資者相應補償。”佛山當地一名法律人士說。

    廣東社科院珠江區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成建三對此表示,雖然2004年出臺的收費年限規定存在滯后,但并不意味著政府可以不采取措施。

    成建三舉了一個香港的例子。一家公司投資建設通往機場的一條高速公路,合同約定收費年限是20年,居民認為價格偏高。香港政府和收費方談判,希望將收費下降,但收費公司不降。香港政府于是在這條公路旁邊再修一條公路,免費通行。

    在成建三看來,如今政府回購應該是比較可行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目前也被佛山市政府認可,但價格是關鍵。

    佛山市交通局副調研員余淳明說,從2007年開始,佛山市政府便委托市路橋建設公司與三水大橋有限公司協商收購事宜,但由于評估方式和計算收購價格的不同意見,一直未取得一致意見而沒有結果。三水大橋公司提出的收購價約是6.5億,政府預期的收購價只有4.2億。

    張伯良認為,6.7億元是2004年的評估價,現在如果政府要來收購,還得重新評估,按照當前的價格水平,有可能更高。

    據了解,佛山市政府在今年將加大和三水大橋建設服務公司的談判力度,力求這一兩年通過政府回購方式,把三水大橋納入全市年票制范圍。廣東省交通廳副廳長曾兆庚曾公開表示,對于三水大橋超長收費年限,省交通廳也將進行重新審定。

    張伯良一直迫切等待著政府人員來和他談收購大橋的事。但附近一個正在興建的大型樓盤,讓三水大橋建設服務公司不再這么焦躁地要賣橋。張伯良說,這個樓盤有1萬多戶,每戶擁有2輛以上的小車,如果每輛小車每天都過一次橋,來回雙向收費,那么這小區每天將帶來40萬元的過橋費。

    “我們老板(凌達鏜)說,不著急,政府不買,我們也可以慢慢賺到錢。”張伯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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