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務委官員介紹,截止目前,京津冀三地已簽署18項合作協議,其中涉及物流協同發展分頂層設計、信息網絡、物流中心布局和海陸空一體化等四方面內容,上述18項協議內容將于近期公布。
上述18項協議中針對物流協同發展共有四方面內容:第一,京津冀三地將在國家層面指導下起草三地物流協同發展規劃,作為各地制定“十三五”規劃的依據,同時確定幾個功能性、節點性項目落地選址;第二,通過物流載體的建設,設立覆蓋整個區域一體化信息網絡;第三,建立分層次、滿足消費者多元化需求的物流中心,在京津冀范圍內優化布局;第四,借助北京空港優勢,天津、河北海港優勢,設立海陸空無縫鏈接物流體系。
除上述四個方面,北京已禁止新建和擴建未列入相關規劃的區域性物流中心。
附:**京津冀三地簽署的18項合作協議**
京冀合作
1.《共同打造曹妃甸協同發展示范區框架協議》
2.《共建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合作區協議》
3.《共同推進中關村5.91, 0.00, 0.00%與河北科技園區合作協議》
4.《共同加快張承地區生態環境建設協議》
5.《共同加快推進市場一體化進程協議》
6.《共同推進物流業協同發展合作協議》
7.《交通一體化合作備忘錄》
京津合作
1.《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略推進實施重點工作協議》
2.《共建濱海-中關村科技園合作框架協議》
3.《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合作的協議》
4.《關于加快推進市場一體化進程的協議》
5.《關于共同推進天津未來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區建設的合作框架協議》
6.《交通一體化合作備忘錄》
津冀合作
1.《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合作框架協議》
2.《推進教育協同發展合作框架協議》
3.《共同打造津冀涉縣·天鐵循環經濟產業示范區框架協議》
4.《推進區域市場一體化合作框架協議》
5.《交通一體化合作備忘錄》
來源: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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