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煙草專賣局研究起草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22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附則中增加一條:“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
據悉,本次實施條例的修改,主要有三方面考慮:
一是推進電子煙監管法治化,明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法律依據,并做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銜接。
二是鑒于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與傳統卷煙在核心成分、產品功能、消費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質性,對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應當參照實施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這也與國際上主要國家和地區對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方式一致。
三是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實施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將大幅度提升電子煙監管效能,有效規范電子煙生產經營活動,解決電子煙存在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虛假廣告等問題,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記者劉羊旸、張辛欣)
轉自:新華每日電訊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