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日前決定組織發起全國各地接續舉辦的體育消費促進活動(以下簡稱“消費活動”),持續至2024年春節。
一是突出賽事活動主題。要結合重大賽事、精品賽事、民族特色體育賽事,因地制宜組織開展各種消費活動,特別要抓住杭州亞運會、廣西學青會、內蒙古冬運會等大型國際國內綜合性運動會舉辦窗口期,舉辦消費季、消費月、消費周等活動,營造濃厚消費氛圍。
二是豐富消費活動內容。要圍繞滿足青少年、女性、老年人、家庭等不同消費群體需求,聚焦新興消費熱點、新型消費業態、新消費場景,加強政企銀商聯動協同,廣泛動員組織體育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電商平臺、新媒體平臺等,策劃實施一批豐富多彩的體育消費惠民活動。
三是推出消費惠民措施。鼓勵各地建立常態化促消費機制,因地制宜推出體育消費券等惠民舉措,鼓勵公共體育場館延長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時間。支持各地在體育消費聯動方面加強合作,實施消費互惠政策,聯合舉辦消費活動。
四是創新消費活動形式。引導體育市場主體創新營銷內容手段,應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打造數字消費場景,不斷提升體育消費體驗。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體育消費電子地圖和體育消費線上交易平臺,為體育消費提供智慧支撐。
五是推動行業融合發展。密切與文化和旅游部門的溝通合作,加強文化、體育、旅游活動一體謀劃、一體開展,推出一批“體育+文旅”優質文體旅融合產業項目。
六是加強活動宣傳引導。加強對體育消費的統計監測分析,掌握體育消費規模和結構變化清晰展現消費活動的成效。(綜和)
轉自:消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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