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使用預制菜時未明示
不久前,山東青島的張先生在某酒店吃飯時,發現有些菜的味道跟之前吃的不太一樣,后經了解,發現食材為預制菜。對此,工作人員解釋說,預制菜方便快捷,烹調就能吃,質量肯定沒問題,能滿足客人在較快時間內吃上飯的需求,且味道差別不大。對于張先生“預制菜與新鮮菜比沒營養”的質疑,該工作人員支吾道,“應該差別不大吧。”
“沒想到這么大的酒店也用上預制菜了,而且還不告訴消費者,不問就不說。”張先生對此表示無法理解。
預制菜進飯店已不是新鮮事,采訪中,多位消費者對飯店使用預制菜但并不明確告知的做法表達了不滿。來自山東泰安的上班族趙先生說:“我對預制菜倒是沒意見,但飯店至少應該告訴我,提供的是預制菜。”
記者走訪了北京、天津30家酒店、外賣小店、商超,面對“是否使用了預制菜”的詢問時,只有一家小碗菜飯店的店員答復說“部分菜品是預制菜”,其他店家則顧左右而言他。如一家烤魚店,未對是否為預制菜給出回答,只表示店內的魚和水煮肉片都是“配送式”的。在一家米粉店內,店員告訴記者,黃燜雞是半加工的,雞塊都是提前做熟的。
有商家向記者透露,自己雖然用的是預制菜但不敢對外宣傳,是因為一些消費者對預制菜的認可度不高,覺得不新鮮沒營養,而且預制菜行業近年來在高速發展過程中確實出現了不少問題,對餐飲門店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菜品安全問題引擔憂
除了餐廳使用預制菜未告知外,時不時曝出的預制菜質量問題,也為消費者的擔憂“添了一把火”。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監督部戴媛媛介紹,江蘇省消保委此前專門對預制菜的調查中,超八成消費者表示購買預制菜時遇到了食材不新鮮、菜品變質腐敗、包裝破損、存在過期等問題。
戴媛媛說:“一是產品質量有待提升。部分消費者反映食材不新鮮、菜內含有異物、多油多鹽等現象。二是產品口味需要提升,僅有三成左右消費者認為預制菜口味超過預期,消費者滿意度整體而言不高。三是預制菜信息標注不全,容易使得消費者產生誤解。四是消費者購買預制菜的主要渠道為線上,但是物流配送慢、沒有冷鏈運輸及提貨提不到等問題時常困擾消費者。”
選擇預制菜的餐飲企業無非是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對于一個成熟的餐飲品牌而言,預制菜也絕非控制成本、提高效率的唯一捷徑。江蘇某餐飲企業董事長楊寬就表示,一家餐廳如果具有完備的供應鏈和成熟的廚師團隊,不論是成本控制還是出菜效率,都不一定會輸給預制菜。
“你只要有好的供應鏈,你掌握好的食材源頭,現做的菜不一定會比預制菜成本高。其次,只要有自己的廚師團隊,相對來講是比較完備、比較成熟的,預制菜在出菜的速度上更快這個優勢,也可以被極大地弱化。”楊寬表示。
經營者應提供真實信息
即便預制菜能夠為商家實現“快”和“便宜”,但一個至關重要的前提不容違背,那就是食品的質量安全。戴媛媛表示,目前預制菜仍處于起步、探索階段,預制菜問題需要有關部門多加關注,推出相應規范及標準,而商家自身也應該從源頭把好關。
“第一是把好食品安全關,針對預制菜‘兩次烹飪’的特點,嚴格生產標準,采用綠色安全環保的包裝材料,確保食材安全。第二對于預制菜品明碼標價,并在醒目位置標識套餐內菜品內容、食材種類、菜品分量、生產日期、保質日期、儲存方式等重要信息。第三是保證商品運輸條件,提高配送效率,提示消費者最佳運輸距離,品嘗時限,避免因為長途運輸造成產品風味喪失。第四是細分菜品品種類別,提升預制菜口感風味。例如同一菜品,可以做香辣、麻辣、偏甜等口味細分,滿足消費者需求。”戴媛媛表示。
與此同時,商家在使用預制菜時,是有義務讓消費者知情的。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金濤表示,預制菜屬于中餐工業化的產物,成本遠低于現炒現烹,會加劇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如果餐廳和外賣店鋪使用預制菜,應該盡到告知提醒的義務。
在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理事兼副秘書長朱曉娟看來,預制菜和現做菜的成本存在差異,餐廳可以分別定價,給消費者更多選擇權。
“經營者應該提供真實的預制菜信息,不能通過虛假夸大的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提供的預制菜分量也應該與標注數量相符,不能偷工減料和缺斤少兩,否則會涉嫌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說。
轉自:消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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