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基本規范》推薦性國家標準(GB/T43153-2023)(以下簡稱標準)發布,這是我國針對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發布的首個國家標準,將為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內容、服務組織條件及相關流程要求等提供基本指引。
我國老年人口基數大,老齡化發展速度快。截至2022年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達2.8億,占全國人口總數的19.8%;65歲及以上人口達2.09億,占全國人口總數的14.9%。其中,絕大多數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居家養老服務需求巨大,規范開展居家養老上門服務是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體系、提升老年人居家養老生活品質的迫切需要。
實際上,我國居家養老服務從“十三五”時期就開始駛入發展快車道,多個省(區、市)陸續出臺居家養老服務條例,極大促進了當地的居家養老服務發展。從常見的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延伸到陪同就醫、康復理療以及一些精神慰藉服務,多樣化的養老需求正在逐步得到滿足。在布局方面,城鄉區域基本都實現了居家養老服務的初步發展,特別是在城鎮地區,一二線城市的發展較為完善,三四線城市緊隨其后,農村地區也開始布局。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
民政部社會福利中心主任甄炳亮表示,我國居家養老服務發展快速,但整體而言仍處于發展起步階段,規范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如服務組織內部管理和制度要求不夠健全,服務范圍邊界不夠清晰、服務內容相對單一等。此次發布標準,有利于推動服務組織和從業人員對照標準核心技術內容開展服務,有助于引導服務組織緊緊圍繞老年人多樣化、個性化需求特別是普遍高頻需求等提供服務。
標準從全國層面明確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內容、流程及有關技術性要求,通過推動服務專業化規范化建設,提升老年人對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的認可度。
標準主要內容分為五部分。其中,“總體要求”明確了服務組織、服務人員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服務應達到的基本要求;“服務內容”包括生活照料、基礎照護、健康管理、探訪關愛、精神慰藉、委托代辦、家庭生活環境適老化改造等7項服務,涵蓋了居家養老所需的主要專業化服務內容;“服務流程”明確了從咨詢接待、老年人能力評估、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準備到服務實施等一系列程序性要求;“服務評價與改進”明確了服務評價形式及對評價發現問題改進反饋的要求。
在服務方面,標準明確,相關機構應配備服務所需的相關設施設備及用品;排泄護理、康復護理等服務中的專業器具應由經過培訓或有資質的專業人員使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保證器具性能完好和使用安全;在開展助浴、基礎照護、心理慰藉、家庭生活環境適老化改造等服務前,應開展相關專業評估。
此外,標準對服務人員也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服務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上崗;應熟悉有關居家養老服務的法律法規和基礎知識;應具備與老年人良好溝通的能力;應掌握基本的安全保護知識與應急處置方法;應尊重老年人的民族風俗、生活習慣和宗教信仰,保護老年人隱私;評估人員和制定服務方案的人員應接受過相關業務培訓;養老護理員、老年社會工作者等提供專業化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的人員應取得相關資質或達到相應職業標準要求。
除了以國家標準推動養老服務持續提質完善外,要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還需從哪些方面著手?專家認為,要在養老服務發展的品牌化、專業化上再下功夫。目前,我國的養老服務內容、質量與養老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需再進一步豐富服務內容,打造專業化的服務團隊。其次,要在一些養老服務薄弱的地區,將養老服務做實。特別是農村地區,由于居民付費能力較弱,需基于農村自身的特點挖掘一些內生資源,將市場化的方式和農村特有的條件結合在一起,為農村居民的養老提供服務。此外,養老服務行業從業者需調整心態。由于養老具有一定的公益屬性,從業者要從客觀上認清養老產業的實質,結合該行業的規律來做居家養老上門服務,這樣才更容易成功,也更可持續。
甄炳亮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將指導各地認真做好該標準的宣貫實施,適時針對具體服務內容制定相對細化的配套標準,進一步增強標準的指引性和可操作性,推動有效提高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的精準度和精細化水平,不斷增強廣大老年人居家養老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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