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曾發起兩次針對中國光伏產業的雙反調查。2012年時,美國商務部裁定對中國產晶體硅光伏電池征收18.32%~249.96%的反傾銷稅,以及14.78%~15.97%的反補貼稅,但并未完全堵死中國光伏組件入美之路。2014年1月23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從中國大陸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雙反”)調查,產品范圍從“晶體硅光伏電池”擴大至包括電池、組件、層壓材料在內的“晶體硅光伏產品”,同時對從中國臺灣地區進口的晶體電池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2014年6月3日,美國商務部初步裁定中國大陸出口到美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獲得了超額政府補貼,補貼幅度為18.56%~35.21%;7月25日,美國商務部又公布了對華晶體硅光伏產品反傾銷初裁結果,認定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輸美晶體硅光伏產品存在傾銷行為;12月16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華輸美光伏產品“雙反”調查終裁,認定中國大陸輸美晶體硅光伏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中國大陸廠商傾銷幅度為26.71%~165.04%,補貼幅度27.64%~49.79%,中國臺灣地區廠商的傾銷幅度為11.45%~27.55%。2015年1月21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公布第二起對華光伏雙反案終裁結果,認定自中國進口的晶體硅光伏產品對美國產業構成實質損害,美方將據此征收“雙反”關稅。
出口可采用首次“雙反”稅率
二次“雙反”對中國臺灣地區征收11.45%至27.55%的反傾銷稅率,堵死國產光伏電池及組件進美所有避稅途徑。
美國首次“雙反”主要針對中國產晶硅光伏電池以及由該電池加工而成的組件,其中還包括第三方進口中國產電池在海外組裝并出口美國的產品。美國商務部終裁報告上指出采用第三方產的晶硅電池在中國加工而成的組件出口美國不在征稅范圍內,因此首次“雙反”裁決后,我國部分光伏企業采取我國臺灣電池在大陸組裝為組件再出口美國的方式合理規避關稅。
而二次“雙反”將首次“雙反”中明確被排除的征稅情況予以恢復并加強,堵死了國產光伏電池及組件進入美國市場的所有避稅途徑,并對中國臺灣地區征收11.45%~27.55%的反傾銷稅率。但二次“雙反”主要針對進口第三方電池組裝并出口的中國產品,目的在于堵死“首次雙反”的避稅途徑。
根據終裁報告,產自中國的光伏電池及組件出口的關稅仍沿用首次“雙反”裁定的結果,因此,這部分光伏產品的出口并未受到二次“雙反”的影響。根據首次“雙反”終裁結果,無錫尚德和天合光能的合并稅率分別為35.97%和23.75%,其余59家應訴企業合并稅率為30.66%,非應訴企業的合并稅率為265.2%,較二次“雙反”稅率低。并且美國商務部正對一次“雙反”稅率進行復審,預計稅率將有所下滑。因此,絕大多數中國廠商出貨將選擇在中國自行生產電池片,封裝成組件后以2012年的雙反稅率出貨美國。
對我國光伏產品對美出口造成負面影響
二次“雙反”初裁發布后,我國對美出口額環比下滑65.9%;但2014年對美出口額為18.61億美元,同比增長54.3%。
從2012年及2014年美國光伏“雙反”初裁發布前后均可以看到,美國光伏雙反初裁稅率出臺后,我國光伏產品對美出口額均出現了大幅下滑。2012年3月,一次“雙反”初裁發布后,我國對美光伏產品出口額環比下滑了46.4%;2014年6月,二次“雙反”初裁發布后,我國對美出口額環比下滑了65.9%。
但從光伏產品出口總額可以看到,兩次雙反發布后,全年出口總額出現了截然不同的變化。2012年我國光伏產品對美出口額為14.02億美元,同比下滑了42.75%;但2014年對美出口額為18.61億美元,同比增長了54.3%。
一是由于此次“雙反”調查僅針對采購第三方電池片組裝成組件出口美國市場的行為,而對于采用國產電池片組裝組件出口美國市場的可采用第一次“雙反”稅率,而一次“雙反”稅率較二次略低,并且近日美國商務部對一次“雙反”稅率進行復審時做出了下調的初裁,一定程度上對我國光伏產品對美出口有一定程度的促進作用。二是美國市場的大幅增長。2014年美國新增光伏裝機量達到6.2GW,同比提升30%,持續的市場增長拉動我國光伏產品對美出口。但值得注意的是,“雙反”稅率仍是中美貿易爭端中的不確定性因素,美國每年的復審隨時會根據我國光伏產品對美貿易情況做出相應調整,甚至出臺追溯性征稅措施,從而影響我國光伏產品對美出口。因此,總體來看,美國市場仍存變數。
我國光伏企業抗壓能力逐漸增強
日本、韓國等新興市場出口占比迅速加大,我國國內的光伏市場也以每年10GW以上的速度增長。
“雙反”的洗牌效應淘汰了一批規模較小、產能落后、出口市場單一的企業,留下了一批生命力強的龍頭企業,再加上企業采取的積極靈活的經營策略,“二次雙反”中我國企業抗壓能力顯著增強。
一是多樣化出口市場。“首次雙反”后,包括日本、韓國,以及我國香港、臺灣等新興市場出口占比迅速加大,特別是近兩年日本已經超越美國成為我國光伏產品出口第一大市場,2014年占據我國總出口額的35.4%。新興市場的整體布局已經形成,從而降低了系統的貿易摩擦風險。
二是國內光伏市場迅速擴大。隨著我國光伏市場政策環境逐漸完善、資本的持續進入,我國光伏市場以每年10GW以上的速度增長,2014年我國新增光伏裝機量達到10.6GW,預計2015年新增裝機量將達到15GW以上。國內市場開拓步伐的逐步加快使我國光伏產品依賴出口的局面逐步減弱,再加上我國光伏制造企業紛紛往下游系統集成與電站運營延伸,我國光伏企業面對國際貿易保護時的抗壓能力顯著增強。(賽迪智庫電子信息產業研究所 江華)
來源:中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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