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期連續三天的霧霾天氣,為我國粗放的經濟發展方式再次敲響了警鐘。如何促進資源節約,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協調好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系,加快經濟轉型的步伐,迫在眉睫。
煤炭資源稅費改革的推進,恰逢其時。2014年9月29日,國務院第64次常務會議決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同時清理相關收費基金。
分析人士指出,我國燃料主要以煤炭為主,作為“有增有減”的結構性減稅的重要組成部分,煤炭資源稅費改革邁出重要步伐,具有重要意義。由“從量計征”到“從價計征”,不僅有利于進一步完善我國稅制,更重要的是將發揮稅收杠桿的調節作用,促進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有關負責人日前就煤炭資源稅費改革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按照清費立稅、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的原則,將煤炭資源稅費改革作為近期財稅體制改革的突破口,有利于理順資源稅費關系,規范財稅秩序,堵住地方亂收費的口子;有利于完善資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資源合理開采利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1984年我國開始征收資源稅,多年來煤炭資源稅實行從量定額計征。財稅專家認為,這種方法存在很多缺陷,除了計稅依據缺乏收入彈性,調節機制不靈活之外,煤炭企業還需繳納一些收費基金,與資源稅在性質、征收環節及對象、方式等方面基本相同,存在費重稅輕、稅費結構不合理、重復征收等問題。
長期以來,呼吁采用“計價征收”的改革聲音不斷。我國煤炭市場基本屬于“市場煤”,煤炭價格與國際市場波動密切。分析人士認為,當前全球大宗商品市場低迷,煤炭價格相對處于低位,為我國煤炭資源稅費改革打開了有利的時間窗口。
據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方面清理涉煤收費基金,將煤炭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停止針對煤炭征收價格調節基金。取消山西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原生礦產品生態補償費、煤炭資源地方經濟發展費等,取締省以下地方政府違規設立的涉煤收費基金。另一方面,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結合資源稅費規模、企業承受能力、煤炭資源條件等因素,將稅率幅度確定為2%-10%。另外,對原油、天然氣及今后實行從價計征改革的其他資源品目,均比照煤炭資源稅改革清費原則處理。
財稅專家認為,稅率幅度的設計較為合理,有助于各地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稅率,現行稅費負擔較高的地區可以適當降低負擔水平。
當前我國煤炭行業面臨產能過剩,國際市場價格下降帶來經營困難等問題,煤炭資源稅改革的推進,是否會對煤炭企業帶來新的壓力?此次煤炭資源稅改革方案,充分考慮到煤炭企業面臨的問題,把清理收費基金工作作為改革的前提,要求對地區出臺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氣的收費基金進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費基金項目。
據悉,在擬定煤炭資源稅費時,各地要充分考慮企業承受能力,與煤炭行業脫困相結合,合理擬定適用稅率,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批后執行。
分析人士指出,我國當前仍以化石燃料為主,煤炭占比較大。資源稅改革以煤炭為切入口,具有重要的標桿意義。為推動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型,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資源稅改革的擴圍將是一大趨勢。
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保護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其他品目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并比照煤炭資源稅改革的清費原則,清理規范相關收費基金。同時,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態空間”的要求,結合相關資源特點、資源稅費性質,逐步將水流等自然資源納入資源稅征收范圍。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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