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絡主播行為規范來了 財經等專業主播需持證上崗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2-06-24





      6月22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文化和旅游部聯合發布《網絡主播行為規范》,提出網絡主播應自覺反對流量至上,抵制有害網絡和諧的行為,并引導用戶理性互動、合理消費。


      《規范》提出,網絡主播應當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自覺擯棄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級趣味,自覺反對流量至上、畸形審美、“飯圈”亂象、拜金主義等不良現象,自覺抵制違反法律法規、有損網絡文明、有悖網絡道德、有害網絡和諧的行為。


      《規范》要求,網絡主播應當引導用戶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合理消費,并如實申報收入,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同時,要遵守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自覺尊重他人知識產權。


      對于需要較高專業水平(如醫療衛生、財經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內容,《規范》提出,主播應取得相應執業資質,并向直播平臺進行執業資質報備,直播平臺應對主播進行資質審核及備案。


      此外,《規范》還列明31項網絡主播在提供網絡表演及視聽節目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的行為。其中就包含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鋪張浪費糧食;夸張宣傳誤導消費者購買商品;暗示、誘惑、鼓勵用戶大額“打賞”等近些年被多次曝光的網絡直播亂象。


      《規范》要求,各相關部門加強對網絡表演、網絡視聽平臺和經紀機構以及網絡主播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強執法巡查,依法查處提供違法違規內容的網絡表演和網絡視聽平臺,并督促平臺和經紀機構及時處置違法違規內容及相關網絡主播。建立健全網絡主播入駐、培訓、日常管理、業務評分檔案和“紅黃牌”管理等內部制度規范。對構成犯罪的網絡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法失德藝人不得提供公開進行文藝表演、發聲出鏡機會,防止轉移陣地復出。


      轉自: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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