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口原油使用權細則出臺在即,進口配額或非永久


    作者:朱賢佳    時間:2014-05-16





      進口原油使用權細則出臺在即 手握海外油氣資源企業將獲進口自主權

      昨日,國辦發文關于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結合淘汰落后產能,賦予符合條件的原油加工企業原油進口和使用資質,擴大原油進口渠道。

      業內人士稱,這是“進口原油使用權細則”即將出臺的信號。一旦進口權放開,擁有海外油氣資源的公司將直接擁有進口自主權,無論是進入自有煉廠還是對外銷售,其利潤都高于目前配額內進口的模式。

      進口渠道多元化

      據消息人士透露,“進口原油使用權細則”將基于引導地煉行業的“質量、環保、優化”方向,核心的衡量條件可能包括,對200萬噸/年以下的單體常減壓裝置進行整改計劃,僅生產符合國家現行油品品質的產品國IV汽油和國III柴油,以及合理計劃進口原油配額的申請數量等。

      關于擴大原油進口渠道,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姜鑫民對記者表示,在能源對外依存度不斷加大的情況下,進口渠道多元化是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舉措。據公開數據顯示,國內約70%的原油進口來自中東,擴大原油來源渠道的做法若要起作用,其他原油品種必須大量取代中東原油進口。中國目前在中亞、俄羅斯以及非洲的能源組合布局,都是未來替代中東的新渠道。

      配額或非永久

      部分業內人士指出,新方案可能不是一個獲取“牌照”的概念,而是一種獲得某種資格“認證”的概念。也就是說,審核通過的地煉并非永久獲得使用進口原油的資質,而是可能通過類似于年審的“認證”機制,來獲得下一年的進口原油的使用配額。這一定程度上類似現行的燃料油進口配額審定發放的辦法。通過看似非常簡單的標準,達到賦予地煉公平競爭條件和規范地煉運營行為的雙重目的。

      “這種類似年檢制的推行,主要門檻設置在裝置的環保達標上。”安迅思息旺能源研究與策略中心總監李莉表示。此前,國家的管控方式主要是行政命令,以文件、法規禁止民營企業參與進口。但現在明顯選擇了另外一種方式,即通過制定嚴格的加工能力、質量標準和各種能效指標。

      據安迅思數據顯示,目前基本符合上述條件的地方煉廠一次加工能力合計約為6000萬噸/年,除去已經獲得1000萬噸進口原油使用權的中化工旗下煉廠以及中石油合作煉廠外,符合條件的其他地方煉廠煉能約在2000萬噸/年。若以這些煉廠開工率50%計算,預計今年將有望再新增1000萬噸的進口原油使用權。

      姜鑫民此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今年的原油進口權放開力度比較大,有望再新增1000萬噸的進口原油使用權。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記者說,“一旦進口權放開,擁有海外油氣資源的公司將直接擁有進口自主權,無論是進入自有煉廠還是對外銷售,其利潤都高于目前配額內進口的模式。”(記者 朱賢佳)

    來源: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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