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地釋放積極信號 農信社改革蓄勢擴圍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3-04





      隨著2026年地方兩會的召開及省級政府工作報告的發布,各地農信系統深化改革路徑也逐漸清晰。記者發現,包括云南、甘肅、寧夏等在內的多地將組建省級農商銀行列為2026年重點工作之一。截至目前,已有13家省級聯社完成省級法人機構組建,農信社改革加快擴圍。對此,業內專家表示,從局部試點到全國鋪開,農信系統正通過制度重構告別“小散弱”的傳統格局。未來農信社改革將圍繞風險化解、機構整合等工作不斷深化。


      集中落地 多地加快農信改革


      農信社省級整合與改革化險進入集中落地期。1月5日,云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及省內122家農商行、農信社共同發布聯合公告,宣布已分別審議通過以新設合并方式組建“云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暫定名),標志著云南農信系統正式邁入省級統一法人的全新發展階段。云南省聯社在2026年新年賀詞中明確表示,將以重構治理體系、完善管理體制、健全經營機制、提升風控能力、激活發展動能為核心,穩步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落實落地。


      無獨有偶。今年的甘肅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26年要鞏固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成果,組建運營甘肅農商銀行。這是該省對農信改革進度的再次確認。2023年甘肅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有序推進高風險機構化險,穩妥推進農信社改革,組建甘肅農商聯合銀行。但2025年甘肅將改革模式由聯合銀行模式更換為統一法人模式,組建甘肅農商銀行。


      與甘肅相似,寧夏回族自治區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同樣列出農信改革時間表。該地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完成全區農商行統一法人改革是2026年重點工作之一。此前,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在2026年新年賀詞中表示,2025年寧夏農商行深化改革方案最終獲得批復。此外,黑龍江省聯社在2026年新年賀詞中提及“以省級農商銀行組建為契機”,顯示該省農信機構改革也提上日程。


      “從改革模式來看,上述4個省(自治區)均選擇全省統一法人模式。”有資深銀行業研究人士分析稱,2026年開年,上述省(區)的密集部署,釋放出明確信號:農信改革已從前期探索、模式爭論進入集中落地、攻堅克難的關鍵時期。“以云南為例,此輪農信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經歷了從局部試點到全省推進、從州市整合到省級統籌的漸進過程。”該研究人士解釋。


      除尚未組建省級法人機構的省份外,多個省份還在前期農信社改革的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繼續深化農信社改革的新要求。1月6日,江西金融監管局發布批復顯示,同意江西農商聯合銀行受讓玉山農商銀行、余干農商銀行等15家市縣級農商銀行股權。其中多家農商行同日獲批增加注冊資本。就在2025年12月,該行已獲批投資合計不超過22.05億元,參股了上饒、廣信等19家農商行,持股比例均不低于5%。2025年12月底,該行又獲批受讓萍鄉農商行持有的上栗農商行8.55%股份,進一步理順了股權關系。


      “今年農信社改革工作的重點或聚焦于市級統一法人機構的加速組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表示,完善資本補充機制,建設數字化風控平臺,強化股東穿透監管與規范公司治理等工作的重要性也將凸顯。


      雙軌并進 風險明顯壓降


      農村金融的復雜性決定了農信改革無法采取“一刀切”的模式。在監管部門“一省一策”的原則指導下,各地結合自身經濟特點、金融基礎和改革難度,探索出了不同的改革路徑。目前來看,主要有省級農商聯合銀行和統一法人的省級農商銀行這兩種模式。


      統一法人模式,即將全省農信機構整合為“一家銀行”,在實現管理集中、風險統一處置、資源高效配置,尤其在化解歷史風險、提升資本實力方面具有明顯優勢。聯合銀行模式則更注重保持縣域法人的獨立性,保留了兩級法人,通過省級聯合銀行進行資本補充、科技賦能與業務協調,在減少改革阻力的同時,也更貼合“支農支小、深耕本地”的定位要求。


      根據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相關數據統計,截至目前,已有13家省級聯社完成省級法人機構組建。其中,浙江、山西、四川、廣西、江蘇、江西、貴州7省(自治區)選擇聯合銀行模式,遼寧、海南、河南、內蒙古、吉林、新疆采用統一法人模式。


      在招聯首席經濟學家、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董希淼看來,我國農信社改革基本堅持“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等原則。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各省份農信機構歷史、規模、風險、能力參差不齊,不能搞“一刀切”。即便是農商聯合銀行模式,各地實施情況也不盡相同。如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是“自下而上”的模式,而廣西農商聯合銀行是“自上而下”的模式,股權關系完全相反。在組建省級農商銀行方面,海南省采取“一步到位”方式,而遼寧省則采取“兩步走”方式。有些省份在省農商聯合銀行之下組建了部分市級農商銀行,有些省份則采取“省農商聯合銀行—縣區農商銀行”兩級架構。


      在業內專家看來,無論采用哪種模式,經過一系列的改革,近年來我國農信社存量風險明顯壓降是不爭的事實。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5)》,2025年上半年,中國人民銀行對3529家銀行機構開展央行金融機構評級。評級結果顯示,絕大多數省份存量風險已明顯壓降,區域金融生態持續優化。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紅區”銀行資產規模占全部參評銀行資產規模的比例不足1%。


      中誠信國際研報認為,近年來區域性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及合并重組持續推進,中小銀行資產質量和資本充足水平有望實現回升。與此同時,經過整合后的中小銀行綜合金融服務能力、客戶資源和品牌效應均將有所提升,進而為其未來業務發展及盈利增長奠定基礎。


      減量提質 服務實體經濟


      在2026年地方政府工作報告中,“深化改革”“減量提質”等表述高頻出現。如云南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強化具有硬約束力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穩步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吉林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支持吉林農商行深化改革、健康發展。河南省政府工作報告表示,推動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大幅壓降高風險機構數量。山東省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推動農商行、村鎮銀行改革重組,深化城商行內控風控行動。


      在業內人士看來,“服務實體、減量提質”將繼續成為今年中小銀行改革的核心思路。“過去一些農信機構存在業務‘離農脫小’、公司治理‘形似神不似’、風險抵御能力弱等問題。改革就是要扭轉這一局面,引導其回歸服務本地、服務‘三農’與小微的本源,并在此過程中實現自身的穩健發展。”上述資深銀行業研究人士坦言。


      “總體上,中小銀行改革化險思路日漸清晰,‘兼并重組、減量提質’成為主要模式。”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首席專家、主任曾剛表示,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需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從機構整合、風險化解、治理提升、服務優化等方面系統落實。


      在董希淼看來,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是一個“先治標,后治本”,最終邁向高質量發展的過程。當前,高風險機構的數量壓降已取得顯著成效,為改革化險進一步深化奠定了基礎。下一步政策的重點應從“量”的調整,更深層次轉向“質”的提升。改革能否成功,關鍵在于能否通過完善治理激發出中小銀行的內生動力,以及能否在整合資源、穩健發展的同時,依然精準、有效地滿足實體經濟的多元化金融需求。(記者 鐘源)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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