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限制稀土出口案“一審”前景堪憂


    作者:石巖    時間:2014-03-24





      略懂新聞傳播規律的人都知道,一些新聞事件的出處,遠比新聞本身更有意思。此次由日本媒體曝出的稀土案判決便在此列。

      《日本經濟新聞》20日報道稱,世貿組織WTO將于近日就中國限制稀土出口案公布專家組報告,這份報告將判決中國“敗訴”,要求中國撤銷稀土出口限制。

      日媒之所以如此“熱心”這一裁決結果,乃是因為在此案中,日本扮演的角色至關重要。2012年3月,正是日本聯合美歐,將中國“告上”WTO,三方指責中國通過扭曲稀土出口貿易的方式保護國內產業,要求“糾偏”。

      “作為中國稀土出口的第一大戶,日本常年以低價從中國買進大量稀土資源,其中不乏通過走私等不法渠道。”能源專家、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向中新社記者指出,日本期望借助WTO,繼續低價從中國獲得稀土資源,“越便宜越好,甚至是像從前一樣,"以黃土的價格買稀土"”。

      上述論斷得到了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的印證,該商會副會長劉貽南提供給中新社記者的資料顯示,2003-2012年十年間,日美法三國累計從中國進口稀土數量占中國稀土出口量的75%,其中日本占比為41%、美國占23%。這背后是中國稀土的“物美價廉”。

      日美等國之所以大力進口、儲藏稀土,乃是因為稀土對于很多高新精尖技術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極強的戰略價值。

      “作為進口方,日本自然希望中國稀土能夠限制少一點,價錢賤一些。”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認為,“但鑒于稀土資源的有限性及稀土開采對于環境的破壞,中國不可能無限制地開采和出口。”

      中新社記者曾赴內蒙古包頭某稀土礦考察,該礦造成的植被破壞、土壤污染及水土流失等狀況,讓人觸目驚心。相形之下,美國坐擁超千萬噸、位居世界第三的稀土儲量,卻寧愿“舍近求遠”,寧愿出錢進口,從而避免了本國環境因稀土開采造成的破壞及資源的提前耗盡。

      事實上,正是出于保護資源環境的目的,中國政府才對稀土開采、生產和出口采取管理措施,這也是中國抗辯稀土官司的主要理由。

      對于日媒所“預判”的WTO裁決結果,中國商務部一位了解稀土案的官員表示,中方對此“早有心理準備”。而依據WTO規則,本次裁決僅相當于“一審”,倘若敗訴,中國肯定會選擇上訴,但業界對于“二審”WTO上訴機構裁決結果,即最終裁決翻案的前景亦抱持悲觀態度。

      據報道,即將發布的專家組的報告認為,“如果是以保護資源為目的,應該采取限制國內產量等替代對策”,并據此認定中國限制出口使國內產業獲得優待。

      “WTO的規則中國不可能不遵守,但就稀土一案,中國在積極抗辯以外,必須做出戰略層面的調整。”韓曉平指出。

      事實上,中國的稀土戰略確有值得調整的必要。中國五礦商會一位不愿具名的負責人表示,稀土產業鏈的巨大利益,使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企業的訴求“各不一樣”,有些甚至難以調和。如何在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的基礎上,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已是亟待啃下的“硬骨頭”。

      值得注意的是,改變已經開始。中國政府已著力于重拳應對環境污染,同時組建大型稀土集團,淘汰或整合小型或作坊式的稀土企業,以徹底避免走私和濫采濫挖。當然,這一系列舉措勢必觸動地方政府的稅收“奶酪”,如何理順相關利益關系,考驗著決策層的智慧。(記者 石巖)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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