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污染盡管不像霧霾等顯而易見,容易引起大家廣泛關注,但土地污染的嚴重性,是不容忽視的。”加快土地污染治理,大力推動我國環境修復產業發展,是民建中央今年“兩會”上重點關注的問題之一。
據國土資源部及相關部門的調查統計,目前全國耕種土地面積的10%以上已受重金屬污染。砷、鎘、鉛等重金屬嚴重污染土地,許多地區良田變為“毒地”。不僅如此,還有大量的有機污染物,包括大氣、水體,及其其他所有污染的絕大部分,最終都會回歸土地,污染土壤,污染耕地。
土地治污努力不夠
經過多年的摸底,土地污染的原因已比較清晰。一是工業“三廢”未經處理或處理不當直接排放,污染土壤和水源,經過農作物的吸收富集成為“受害作物”。二是許多地區過量地使用農藥、化肥等以提高糧食產量,造成土壤酸化,增加了重金屬在土壤中的活性,使其更易被作物吸收,加劇了重金屬污染的危害。三是大比例的耕地采用污水灌溉,且多數污水未經處理,重金屬及有毒、有害物質隨污水灌入到土壤中并累積,導致耕地有機污染、酸堿鹽污染和重金屬污染,長期污水灌溉降低了土壤和作物生產力或質量。據不完全調查,全國因污水灌溉而污染的耕地達3250萬畝。四是生活垃圾、畜禽排泄物及農業廢棄物的無序處理。
民建中央的調研指出,當前,解決土地污染的努力目前明顯不夠。一是依法治污,現行法律存在短板。在污染防治方面,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分散而不系統,缺乏耕地質量保護與污染控制的專項法律法規及耕地污染的清除與修復的標準和技術規范,這已與嚴峻的耕地污染形勢極不相適應。二是治理修復資金短缺。我國許多地區的污染已超過土壤的自凈能力,必須進行治理干預,但由于污染耕地分布范圍廣、隱蔽性強,治理和修復的費用相當高昂且見效很慢。三是環境保護意識淡薄。產量和效益的利益驅動,糧農普遍過量或不合理使用化肥、農藥,環保意識薄弱,加上政府監督缺位、重金屬污染土地的種植規范缺失,大批已被污染的耕地仍在繼續種植糧食作物。
“綠色修復”任重道遠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深入推進、資源能源消耗和人為活動強度持續增加,土壤與地下水環境保護壓力將日益加大,大量工業污染場地亟待治理,以便可以得到再開發和利用。環境修復產業應運而生。
總結近6年環境修復的發展經驗,我國環境修復產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有:產業市場集中度低;政策機制不完善;創新能力不強;重監督輕懲治。為有效推動我國環境修復產業發展,民建中央建議:
一是深化“綠色修復”市場化改革。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環境修復市場的運營模式,制定有關環境修復企業及其他相關單位的從業資格,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和運行機制;依據資源稀缺程度、供需關系和環境成本,進一步完善環境修復市場價格形成體質,完善包括土壤和地下水修復設備及藥劑的價格體系,施工過程防二次污染處理費,健全實驗室檢測的收費體系;進一步強化政府監督,設立嚴格的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制定合理的價格和收費機制、維護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等方面充分發揮政府的積極作用;進一步開放“綠色修復”市場,吸引更多國內外企業進入。
二是合理規劃、有序開展環境修復。提倡“綠色修復,回歸自然”,這是可持續發展理念在修復技術,修復藥劑,修復施工過程,修復管理過程等方面的全面應用的體現。大型污染場地的治理要做到“提早規劃、充分調查”,其前期調查工作絕不能被“壓縮”,避免將土地修復變成“救火”式修復。
三是建立“綠色修復”污染責任機制。今年以來,我國環境修復項目持續減少,而污染土壤、地下水對生態和健康造成的危害卻大量存在,充分說明“污染場地修復持續發展的根本是建立污染責任機制”。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污染場地修復責任機制有利于產業的發展,也有利于加快和有效地修復有害污染場地,還有利于國家經濟產業結構轉型。
四是加大“綠色修復”科研力度,加快培訓人才隊伍。政府要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圍繞“綠色修復”關鍵技術和產品的開發、試驗、推廣,建立生產試驗基地,形成產、學、研一體化和多方參與、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合作機制。
五是加大政府的修復資金投入。環境修復涉及許多技術的組合應用,其治理復雜程度導致修復成本極高。因此,政府需加強對環境修復的指導,加大資金投入,提高宣傳力度。(本報記者 陳祎淼)
來源: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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