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零距離換乘和無縫化銜接的要求,全面推進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基本建成42個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為轉變交通運輸發展方式,推進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實現各種運輸方式的一體化發展,2013年3月7日,我委印發了《促進綜合交通樞紐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18號提出,按照零距離換乘和無縫化銜接的要求,全面推進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基本建成42個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為轉變交通運輸發展方式,推進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實現各種運輸方式的一體化發展,2013年3月7日,我委印發了《促進綜合交通樞紐發展的指導意見》。
綜合交通樞紐是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銜接多種運輸方式、輻射一定區域的客、貨轉運中心。為統籌協調各種運輸方式,推進我國綜合交通樞紐的一體化發展,提高交通運輸的服務水平和整體效率,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促進綜合交通樞紐發展,是提高交通運輸整體效率和服務水平、降低物流成本的有效途徑,是優化運輸結構、實現交通運輸戰略轉型的迫切需要,是集約利用資源、節能環保的客觀要求,對解決現階段我國綜合交通樞紐規劃設計不統一、建設時序不同步、運營管理不協調、方式銜接不順暢等問題,構建便捷、安全、高效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支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便廣大人民群眾出行,提升國家競爭力具有戰略意義。
二、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快轉變交通運輸發展方式,以一體化為主線,創新體制、機制,統一規劃、同步建設、協調管理,促進各種運輸方式在區域間、城市間、城鄉間、城市內的有效銜接,以提高樞紐運營效率、實現各種運輸方式在綜合交通樞紐上的便捷換乘、高效換裝,為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奠定堅實基礎。
三、基本原則
一布局合理。
根據城市空間、人口分布、產業布局,以運輸需求為導向,新建與改造相結合,分散與集中相統籌,實現樞紐優化布局。
二銜接順暢。
按照綜合運輸理念和各種運輸方式的技術經濟特征,強化有機銜接,突出對外交通與城市公共交通之間的優先換乘,提升樞紐的一體化水平與運行效率。
三服務便捷。
體現人性化服務和安全保障的要求,優化運營組織,完善信息服務,加強旅客與車輛引導,實現旅客便捷換乘和貨物高效換裝。
四集約環保。
科學確定規模,合理設置功能,集約利用空間資源,大力推廣應用節能環保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實現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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