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政府調控樓市松緊不一,房價下半年或量價微漲


    作者:楊斯陽    時間:2012-10-25





    在地方財政捉襟見肘之時,各地政府執行調控力度仍有從嚴趨勢,9-10月,北京、武漢、廣州、上海等地相繼從購房資格、商品房價格、商品房預售資金等方面再次出臺樓市調控新政策。特別是近日陜西省為防止房價反彈,要求控制房地產利潤在10%左右引起了社會熱議。

      地方政府調控樓市松緊不一

      長假之后,多個城市開始圍繞土地政策動刀,基調是從緊。例如,杭州規定住宅用地溢價率超過50%后,將采取競保障房面積的方式出讓;珠海也出臺土地新政,規定土地閑置未滿1年的按土地價款總額的20%收取閑置費,閑置滿一年的由政府無償收回。北京規定北京戶籍居民購房須持第二代身份證,加強購房資格審核。廣州中心區域個別異常高價的住宅項目暫時采取限售措施。

      與此相對的是,部分城市有放松跡象。貴陽、蘭州在國慶長假期間公布文件,提出在貴陽購買商業、辦公用房和首次購買住房的,可享受本市戶籍人口就業、入學和就醫等同等待遇,并且還不受入住時間和購房面積的限制。蘭州的一項新政則稱,對引進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將采取住房貨幣補貼或實行配置住房兩種方式進行保障。

      而南京則推出30條新政,計劃“年底前發放10億元至20億元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對住房公積金繳存者首次購房家庭給予公積金貸款支持。”對于南京政府的此項政策,業界懷疑懷疑南京借道人才政策打開限購的缺口。

      鏈家地產市場研究部張絮表示,雖然中央連續重申嚴格執行樓市調控政策,但在土地財政和房地產稅收持續下降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微調甚至放松的動力依然很大。

      房價下半年或量價微漲

      中央對于樓市并未呈現放松態勢。9月份期間,國土部兩次公開表示,要求嚴格執行各類土地使用標準;穩定地價,防違規用地、防異常交易,處置閑置土地和打擊囤地炒地。同時發改委在9月10日到10月30日期間表示將專項檢查在一定范圍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情況;9月23日,住建部表態,將對放松調控政策,造成房價過快上漲的城市實行問責制。

      據中原地產最新數據顯示,2012年9月,監測的30個重點城市新房成交高位回落,總成交量為1804萬平方米,環比下降6%,同比增長48%,從今年4月以來成交的上升趨勢戛然而止。但從今年1-9月來看,30個城市的成交同比依然增長22%,與2010年同期相比亦有12%的增長。成交量上漲使得價格處于上漲的趨勢中。

      對于下半年樓市價格趨勢,北京中原地產市場部總監張大偉預測,前期捂盤的改善樓盤逐步上市,拉動整體樓市的成交價格。加上短期資金鏈情況,開發商以價換量減少。(記者 楊斯陽)

      相關聯接:9月、10月份部分地方政府樓市調控新政一覽

      上海:9月6日房管局發出《關于開展住房限售政策等執行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抽查一定比例的在售商品住房項目,重點是本區域范圍內成交價格較高、價格上漲較快、外地人士購房占比異常以及存在其他成交異常情況的商品住房項目。

      北京:9月25日規定北京戶籍居民購房須持第二代身份證,加強購房資格審核。

      廣州:9月24日房管局對廣州中心區域個別異常高價的住宅項目暫時采取限售措施  

      武漢:9月21日房管局表示將從10月1日起啟動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

      杭州:10月份發布《關于貫徹國土資電發【2012】87號文件有關事宜的通知》,明確提出“對商品住宅地塊,當土地價格溢價率達到49%時,將調整競價方式,即鎖定地價,‘從零開始’競投配建安置用房或保障性住房面積”。

      珠海:10月18日出臺土地新政,規定土地閑置未滿1年的按土地價款總額的20%收取閑置費,閑置滿一年的由政府無償收回。

      陜西:10月20日要求各地分區域測算住房項目成本、公布區域住房銷售價格區間、控制房地產利潤在10%左右。超出價格區間的商品房將無法在價格主管部門備案,也無法取得預售證。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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