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馬守貴) 國家能源局、國土資源部、電監會等有關鼓勵民資進入能源領域的相關文件6月中下旬密集出臺,電網、油氣管網、煉油、能源勘探等領域均在鼓勵民資進入。連日來,記者了解到,民間資本進入能源產業鏈的各個環節幾乎都受到了鼓勵,業內人士認為,此舉有助于民營企業突破發展的“玻璃門”。
繼國土資源部與全國工商聯6月18日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國土資源領域的意見》后,6月2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包括上游資源勘探開采、中游技術裝備研發制造、下游能源基建項目及電站建設運營等幾乎能源行業產業鏈的各個環節。
《實施意見》提出,將進一步拓寬民間資本投資范圍,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煤礦、油氣及火電站等傳統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并且指出凡列入國家能源規劃的項目,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間資本開放,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以多種形式參與國家重點能源項目建設和運營。
《實施意見》鼓勵民資建設煤炭地下氣化示范項目,投資煤炭洗選加工,建設和運營煤制氣示范項目,以及大型煉油項目等;將鼓勵民資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開展油氣勘探開發,以多種形式投資煤層氣、頁巖氣、油頁巖等非常規油氣資源勘探開發項目,投資建設煤層氣和煤礦瓦斯抽采利用項目。《實施意見》還提出,放開頁巖氣、煤層氣、煤制氣出廠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價格。
在民間資本已占據主導地位的太陽能熱利用、生物質能開發以及太陽能光伏材料裝備等新能源領域,《實施意見》更是明確“繼續鼓勵并支持擴大”。《實施意見》還明確鼓勵民資涉足目前市場方興未艾的儲能技術、材料和裝備,以及新能源汽車供能設施建設。
6月19日,電監會也發布《加強電力監管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電力的實施意見》,在市場準入、監督電網公平調度、可再生能源無歧視接入電網、電價改革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電力。
業內人士表示,一系列政策從拓寬民間資本投資范圍、營造公平和規范的市場環境、提高民營能源企業發展水平等方面為民資參與能源領域創造了良好環境,有助于為我國能源市場增添新的活力。
但業內人士同時分析認為,能源領域向民間資本開放,既要“開門”,更要“設座”。民間資本只有在準入條件、經營環境、行政執法和司法監督待遇等方面感受到與國有資本平等的待遇,才能安心打造新的市場主體。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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