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獲批
核電重啟“半扇門”已開
中國重啟核電審批的步伐正向前邁進。5月3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聽取全國民用核設施綜合安全檢查情況匯報。同時,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下稱“《規劃》”。
“這顯然是積極的信號,說明中國不會因去年3月發生的日本福島核危機,而放棄發展核電資源。”能源專家林伯強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但就現狀而言,本次會議最有利于中國在建的一些核電項目。對于新審批的核電項目來說,仍需等待上述《規劃》真正在市場中得到實施,及其他‘通行證’——修訂版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等獲得國家相關部門的通過。”
安檢:僅現“個別問題”
2011年3月,地處海邊的福島核電站發生核泄漏之后,很多國家就開始重新審視本國的核電發展情況或戰略,這其中就包括中國。
當年3月16日,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全面審查在建核電站,嚴格審批新上核電項目,抓緊編制核安全規劃,調整完善核電發展中長期規劃”,這被業界稱作核電發展“國四條”。此外,會議還決定,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對中國核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甚至還用到了“確保絕對安全”的字眼。
一年多時間后,日前舉行的國務院會議通報了安全大檢查的結果。
“有關部門組織核安全、地震、海洋等方面專家,用9個多月時間對全國41臺運行、在建核電機組,3臺待建核電機組,及所有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環設施等,進行了綜合安全檢查。”5月31日的國務院會議稱,安全檢查的總體結論是:中國核安全標準全面采用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全標準,核安全法規標準體系與國際接軌;民用核設施在選址中對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進行了充分論證;核電廠在設計、制造、建設、調試和運行等各環節均進行了有效管理,總體質量受控。
不過,檢查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個別核電廠的防洪能力不滿足新的要求,個別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環設施抗震能力未達到新的標準等。“對于這些問題,有關部門和企業迅速組織整改,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效。”對此,會議強調。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核電技術公司董事長王炳華也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介紹,中國核電安全大檢查“目前共計發現14個需要整改的問題”。他說,這些問題中,“有的已完全解決,有的正在解決當中,有的已經列入三年改造計劃當中,將全部解決”。
審批:上半年就放開?
在公布安全檢查結果的同時,日前的國務院會議還討論并原則通過《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規劃》。
《規劃》表示,中國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根本方針是: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基本原則是:預防為主、縱深防御,新老并重、防治結合,依靠科技、持續改進,堅持法治、嚴格監管,公開透明、協調發展。
“這符合了諸多普通民眾和專家的思路。”復旦大學公共安全中心主任騰五曉此前多次對記者強調,“將來的核電建設、現在的核電發展都最終要以安全為標準,而不是以經濟數據作為指標。”
而在媒體看來,《規劃》的出現等于是為核電項目的重新審批開了“半扇門”。有消息援引核電企業的話稱,“預計不久,中國核電項目審批將重新開閘,最快有望上半年就開始審批。”
事實上,“有望上半年重開審批”早就成了業界的共識。早在去年12月19日,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副總裁、上海電氣重工集團總裁呂亞臣就曾公開表示,“預計核電重新開閘將在2012年上半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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