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被鐵道部牢牢掌控的鐵路建設主導權,終于在城際鐵路的建設上開始向地方傾斜。
廣東省近期印發的《關于完善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沿線土地綜合開發機制意見》提出,將城際鐵路沿線開發規模分為紅線內開發用地規模和紅線外開發備選用地規模,實行“以地養路”,將城際鐵路沿線的開發收益用來彌補建設和營運的虧損。
據第一財經日報消息,根據《意見》,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項目建設用地遵循集約用地原則,其用地規模原則上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鐵道部《關于發布〈新建鐵路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的通知》規定的上限標準確定。在此基礎上,各站場周邊一定范圍內可開發的土地可作為開發備選用地。
其中,以各站場為中心、半徑800米左右范圍內尚未劃撥、出讓的國有土地,以及其他適合開發建設的土地應作為開發備選用地,具體開發備選用地規模在土地綜合開發規劃中予以明確。而沿線的開發收益將用來彌補建設和營運的虧損。
這一方式被稱為“以地養路”,也即利用鐵路周邊的土地開發作為回報,來激勵地方城際鐵路的建設。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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