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源稅改革瞄準煤炭,6種礦產資源稅率調整


    作者:楊仕省 伍源源    時間:2012-02-27





    新年伊始,資源稅改革再起步。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調整錫礦石等資源稅適用稅率標準的通知》(財稅[2012]2號)(下稱《通知》),上調了6種礦產資源的資源稅稅率。

      根據修訂后的《資源稅暫行條例》,原油、天然氣的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油氣稅率均為銷售額的5%;煤炭等其他五類稅目的資源稅則沿襲了從量計征的模式。

      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稱,下一步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研究推進油、氣以外的其他資源品資源稅的改革。多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在資源稅改革問題上,接下來還會有更大的動作,煤炭很可能成為深化資源稅改革的下一個目標。

      提高地方收入

      資源稅改革始于2010年6月1日,地點新疆,征稅產品為原油、天然氣。

      新疆改革的具體方案是,資源稅由過去從量計征調整為按產品銷售額的5%計征,新增資源稅全部留給新疆,自治區和地方按照75%和25%的比例劃分。2011年新疆油氣資源稅達45億左右,同比增幅77.37%。

      “資源稅改革使新疆財政收入明顯增加。”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副主任郭曉林在新疆調研時說。

      資源稅是地方稅,資源稅改革必將給資源大省帶來巨大影響。“這是一個利好的消息。”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說。

      內蒙古有很豐富的煤炭、稀土還有石油、天然氣等等資源,改革以前資源稅對地方財政的收入貢獻是非常小的。據悉,內蒙古去年煤炭是6個多億噸的產量,以每噸征收資源稅3塊2來計,去年整個煤炭的稅收就只有20多個億。但改革之后,如按煤價5%這樣的稅收來征,今年煤炭這一塊凈收入就可以達到將近50個億,再加上天然氣和原油可以凈征的還有7個多億。

      大型資源類央企則對資源稅持反對態度,因為這會增加企業稅負,并導致下游產品漲價。

      “資源稅在新疆試點之后,中石油新增稅收約55億元,中石化新增稅收約15億元。”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董秀成說,一旦資源稅改革擴大到全國,對石化行業的影響巨大。據財政部統計,2011年資源稅實現收入598.87億元,同比增長43.4%。

      煤炭或成下一重點

      盡管此次全面上調6種礦產資源的適用稅率標準,但占我國能源消耗總量近75%的煤炭卻不在此列。

      “下一個深化資源稅改革的目標或許將是煤炭。”董秀成告訴記者,煤炭資源稅的改革力度一定會更大。

      “在一定程度上,煤炭資源稅改革比石油和天然氣稅改更具緊迫性。”董秀成分析,煤炭資源稅改革還沒有實施的原因較為復雜:石油、天然氣企業大都是國有大型企業,改革措施較易實施,而煤炭企業更多的是中小煤礦,改革的難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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