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方案聚焦工業等三領域


    時間:2012-02-21





      國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和分解落實工作仍在緊張運行。


      記者從地方發改委了解到,國家發改委已陸續將能源消費總量和用電總量目標分解到各省,各省均在制定總量控制實施方案。基本思路是在各地區和重點行業間分解總量控制指標,并制定績效考核、能源統計、能效監測預警等配套政策。


      與以往“偏重保供應的能源戰略”不同,“十二五”期間將更加重視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的變革,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率,改變敞開口子供應的格局。

    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是國家能源政策的新招數。此前,國家發改委已從保障能源安全、生態環境保護、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層面向各地闡述總量控制的重要意義。


      在2012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長劉鐵男說:“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取得重要進展,在31個省市統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識,初步形成工作方案。


      會上透露,“十二五”期間我國能源消費總量目標暫定控制在41億噸標準煤左右,用電量控制在6.4萬億千瓦時。


      地區和行業分解總量控制指標


      2011年10月20日,湖南省發改委公布《湖南省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征求各市州和主要行業部門意見。湖南省是國內較早完成編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方案的省份。


      湖南方案提出2015年湖南省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2.01億噸標煤,電量控制目標為1850億千瓦時。這一控制目標的設計情景是,“十二五”期間,湖南省GDP年均增速10%,單位GDP能耗下降16%。


      方案預測,如果“十二五”湖南GDP增速超過13%,一次能源消費將達到2.4億噸標煤。盡管湖南刻意調低GDP增速,但能源消費總量目標仍高出國家發改委分配值1.89億噸標煤。


      “從湖南方案的編制原則和思路,可以看出地方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方法。”一位地方發改委官員告訴記者。


      地方省份在制定方案時,將能源消費總量和電量在不同地區和不同行業之間分解,采取“共同有區別責任”方式,根據不同區域發展和行業特征差異,核定不同目標,采取不同考核辦法。


      其中,地區指標分解依據國家能源評價體系,結合國家強制能耗下降指標,綜合考慮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人均GDP、人均財政收入)、產業結構調整方向(第三產業比重)、區域發展特點(地區發展定位)、能源消費與供應水平(人均能源消費、人均用電、人均煤電產量)等因素,以“十一五”末各地能源消費量,對各市、縣進行指標分解。


      在重點行業分解方面,根據行業經濟規模、能耗占比等統計情況,選擇經濟屬性比較明顯或主管部門相對明確的行業作為總量控制分解對象。


      湖南省在第一產業、工業、建筑、公共機構、居民生活等9個行業進行指標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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