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初裁中國風電產品損害其相關產業


    作者:孫韶華 張彬    時間:2012-02-15





      《經濟參考報》記者13日從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獲悉,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已經于10日裁定從中國進口的應用級風塔對美國相關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這一裁決意味著美國商務部將繼續對中國輸美風電產品展開反傾銷和反補貼“雙反”調查。

      根據美國貿易救濟案處理程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做出肯定性初裁后,美國商務部將繼續展開“雙反”調查,直至今年3月和6月分別初裁是否對中國輸美應用級風塔征收反補貼和反傾銷關稅。

      2011年12月2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接受Wind Tower Trade Coalition 風塔貿易聯盟的申請,對來自中國和越南的應用級風電塔產品啟動反傾銷和反補貼合并調查。

      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相關負責人13日表示,該會對這一結果深表遺憾,并認為,美方不承認自身產業競爭力不夠,卻欲通過給中國的相關產業扣上“反傾銷”和“反補貼”的帽子,達到對自身產業實施保護的目的。這是典型的貿易保護主義,如此“保護”不僅不利于中美兩國在新能源領域的合作,也不利于降低美國的大型風電運營商的發電成本,不利于新能源在美國的普及推廣。

      機電商會強調,中國風電產品出口增長的根本原因是市場競爭優勢,是近年來中國風電產業的快速發展、中國風電裝備企業較高的管理水平、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生產規模優勢的必然結果,而非低價傾銷或政府補貼。

      機電商會表示,將繼續組織國內相關出口企業積極應對“雙反”調查,并強烈要求美國有關政府部門要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和市場化的原則處理有關調查事宜,避免做出不利于中美兩國能源合作的舉動。

      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副會長蔡惟慈在13日召開的2011年全年機械工業經濟運行形勢分析會上表示,美國對我國進行“雙反”調查的都是低端的風電產品,他們實行雙重標準,一方面限制本國的高端產品出口,另一方面,當我國出口的產品具備競爭力的時候又進行貿易保護。他表示,正在研究應對國外貿易保護的對策。(記者 孫韶華 張彬 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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