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醫藥立法難與家底不清有關


    時間:2014-04-03





      中醫藥的發展受到了兩會代表的關注,但是對于中醫藥的立法問題和把中醫藥發展上升到國家戰略角度,現實中還是存在一些難題的,中國中醫科學院院長張伯禮說,困難與近年來我國中醫藥家底不清有關。張伯禮還說抓發展機遇需要以制度做保障。



      目前我國中醫藥行業還將面臨哪些機遇和挑戰?就此問題,近日,特別邀請中國中醫科學院院長張伯禮,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司副司長黃璐琦和中恒集團董事長許淑清,進行深入交流。
      

      “中藥大品種已經形成,”張伯禮介紹,“在農村、基層非常受歡迎,在加上現在的養生、保健都離不開中醫藥,中醫藥的發展形勢非常好,當然現在還存在很多困難,這些困難是我們下一步努力的目標。”

      
      張伯禮所說的困難與近年來我國中醫藥家底不清有關。
      


      我國分別于1960~1962年、1969~1973年、1983~1987年組織開展了三次全國范圍的中藥資源普查。歷次中藥資源普查所得數據為我國中醫藥發展規劃的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據。但是最近一次普查距今已近30年,普查結果已經不足以指導現在的產業政策和資源保護規劃需要。

      
      “整個中醫藥事業的發展,必須要有一個最基礎的物質基礎,就是中藥資源。”黃璐琦對張伯禮的看法表示同意,“我們深入到基層去的時候,發現實際上越窮的地方,越需要脫貧的地方,中藥資源的栽培是最急需的。”所以,中醫藥還可以解決三農不能解決的問題。
      


      抓發展機遇需要以制度做保障
      

      “從國家法律的方面,應該盡快立法。”針對如何把握住中醫藥的發展機遇的問題,張伯禮給出了自己的看法,“今年人大常委會把中醫法列到審議的議程。對于中醫扶持的政策,應該更具體、更明確,關鍵在落實。扶持優秀品種,在價格和使用范圍上進行制約不利于優秀品種的發展。”
      

      立法是多方面的,據了解,目前我國專門針對中藥資源保護的法律只有《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中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利用等方面仍然缺少相關法律法規約束。

      
      黃璐琦則認為國家應鼓勵協同創新,把科技成果及時轉換到一線上去,著力打造中藥資源的科技與技術的服務體系。“就是在基層建服務站、監測站,中間有一個技術轉移中心,依照國家所建立的科學團隊,比如國家中藥管理局建立的重點研究室、實驗室等,建立起層次結構分明、責任明確的一套體系,使成果能夠得到及時地轉換和應用。”

      
      從企業角度看,徐淑清也給出了自己的建議:首先從源頭開始規范化種植,其次要提高中醫藥標準,還有一個就是市場的理順。

      
      所有這些都離不開政策的負責,需要用制度來做保障。
      


      發展中醫藥應有助樹立國家形象
      

      “國家戰略就是一個國家的名片、國家的品牌”,黃璐琦認為,中醫中藥作為一個國家的品牌,起碼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醫療健康,二是中華文化,三是民族產業。示范性的、典范性的產業可以贏得良好的聲譽。可以從這幾個方面,順勢而為,乘勢而上,促進整個中醫藥的發展。
      

      張伯禮則認為,將中醫藥發展上升到戰略的角度,一定要看到中醫藥在國家發展中的貢獻是什么。中醫藥要做貢獻,首先要滿足國家的需求,就必須要把事做實。

      
      中藥資源需求量大,但又存在資源短缺,魚目混珠,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怎樣健康發展?怎樣評價藥效?這些都需要一步一步地、扎扎實實地做工作,才能推動整個發展。

    來源:中國制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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