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跨國醫藥巨頭的涉入,如何在競爭中獲勝成熱門話題,在這過程中“授權仿制藥”無疑成為眾多藥企選擇的途徑。授權仿制藥作為仿制藥的一種,與獨立仿制藥相對應。它既可以在品牌藥的專利保護期內銷售,也可以在品牌藥專利保護終止之后銷售。
20年的新藥專利保護期,大部分時間都已經被用于新藥的研發和注冊階段,而不是銷售階段。為了能夠盡可能地收回研發成本,品牌藥廠商將授權仿制藥作為維持一部分品牌藥原先的市場份額,彌補品牌藥的研發投入。
授權仿制藥的引入可以使消費者有性價比更高的藥品使用,這也便于品牌藥廠商奪走一部分本應屬于獨立仿制藥廠商的仿制藥市場份額。的確,國外有研究表明,在仿制藥開始競爭5年內,授權仿制藥能夠占整個仿制藥市場銷售額的大約25%。
當然,不管是授權仿制藥還是獨立仿制藥,第一個上市的仿制藥都將讓生產商獲得最豐厚的利益。只是品牌藥廠商能夠利用自身的優勢,讓其授權仿制藥成為仿制藥市場上第一個產品,為品牌藥廠商在仿制藥市場進行布局提供了時間上的優勢。
此外,授權仿制藥還可以讓品牌藥廠商即便是在專利到期后,依然能充分利用自身的生產設備,進一步降低生產成本,擴大競爭優勢。
近兩年,許多跨國制藥公司通過種種手段,紛紛與國內制藥企業加強合作,以緩解專利陸續到期利潤下滑的趨勢。這就要求除了國內制藥企業必須提高自身實力,政府管理部門也應該制定相應的政策,以保證我國制藥行業能夠抓住專利藥陸續到期這一良機得到質的發展。
來源:中國制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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