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國家基藥目錄公布后,各地要規定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比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藥;二級醫院基本藥物使用量和銷售額都應達到40%-50%,其中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縣應達到50%左右;三級醫院基藥銷售額要達到25%-30%。
目前,基層醫療機構已經基本能夠全部配備使用基藥,但二三級醫院的配備比例較低,估計平均僅為目標值的1/3左右。業界普遍認為在各地基藥增補目錄發布以及基藥招標完成之后,會陸續出臺二三級醫院的基藥使用比例。
事實上,河北、吉林、安徽、山東、河南、貴州、云南、陜西、青海、寧夏、湖北等省份已規定了基藥的銷售占比,要求二級醫院達到25%-35%,三級醫院達到15%-25%。
從公布情況看,絕大多數都低于國家衛計委的目標值。廣東是目前唯一一個在新版國家基藥目錄頒布之后規定基藥在二三級醫院使用比例的省份,規定的使用比例均完全符合國家目標值。
有專家表示,廣東的規定或許是一個標桿,之前基藥使用比例過低的發達省份可能會參照廣東的規定,全國平均水平可能會超過衛計委的目標。
按照全國基層醫療70%的基藥金額占比、二級以上醫院目前平均10%的金額占比、藥店15%的金額占比來估算,根據CFDA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此前對2013年藥品規模的預測,2013年全國基藥市場規模約為1900億元,基藥銷售占整個藥品市場的份額大約為15%。
按照衛計委的統一目標來計算,估計二級以上醫院的基藥銷售占比應該能夠達到全國平均30%左右,同時假設基層醫療機構實際使用比例為90%,藥店為10%的金額占比,那么估計2013年全國基藥市場規模約為3800億元。
來源:中國制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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