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與仿制藥形成政策對比的是盡享恩寵的原研藥。它一直受到“超國民待遇”,但是隨著仿制藥產業的不斷發展,原研藥的政策優勢正逐漸減弱。
原研藥為中國獨有概念,1993年中國開始實施藥品專利保護政策,而在此之前進入中國市場的專利藥缺乏法律保護,因此國家出臺了這樣一個追溯性的行政保護制度,使外資藥企獲得經濟補償,也鼓勵他們把創新藥帶到中國。
不過再2013年后半年,葛蘭素史克(GSK)中國“行賄門”事件撬開了原研藥降價的窗口。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孫志剛曾在全國招標座談會上明確提出,要降低原研藥的超國民待遇,讓原研藥與仿制藥同臺競爭,如果原研藥價格降不下來,國家將會集中起來,統一由國家進行價格談判,甚至會統一定價。
在近日國內各省市基藥和非基藥招標政策中,都對原研藥有所限制,甚至有部分省市的藥品招標采購文件中,已取消了原研藥招標中的單獨競標資格。
原研藥單獨定價能推動藥品創新,調動企業投入藥物研發的積極性,因此取消原研藥單獨定價是不合理的。而仿制藥取消單獨定價資格有合理性,即其建立在原研藥的基礎上,成本上占有優勢,影響了市場公平競爭,因此政策層面的推動很有必要。
由此可以預見,在將來醫藥市場上,專利過期的外資藥將和仿制藥在同一平臺上直接競爭,已是大勢所趨。相關藥企要跟緊時代發展的步伐。
來源:中國制藥機械設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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