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走出去一直是國人期望已久的愿望,在國際醫藥板塊中,中醫藥的缺失無疑是一大憾事,相關部門與企業應該采取積極措施,全力彌補不足,填補中醫藥在國際版塊中的空白。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統計數據顯示,世界植物藥市場年銷售額已超200億美元,而作為中藥起源的中國,卻無與之相稱的國際地位。2012年在中藥出口品種中,中藥提取物出口金額僅為11.3億美元,占中藥出口金額的48.5%。中藥材和飲片的出口為7億美元,僅占中藥出口額的33%。
為什么中藥走出國門的道路如此艱辛?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原副局長李大寧認為,“中藥在臨床治療中具有多靶位的獨特優勢,但是質量標準落后、有效成分和作用機制不明確、可控性差等問題也阻礙了中藥與國際接軌的進程。”
歐盟在2004年頒布的《傳統植物注冊程序指令》規定,藥企需提供至少30年的藥用歷史以及其在歐盟地區不少于15年的使用歷史,才可通過注冊并以藥品的身份登陸歐盟市場。中藥療效尚未得到國際標準認可以及其因人而異的研究方法恰恰是其短板所在。
我國中藥產業集中度不高,沒有出現過100億元規模的旗艦式企業,超過10億元規模的企業也寥若晨星。“創新不足、低水平重復、規模小、產業集中度差等問題是阻礙中藥國際化進程的主因,需盡早建立一個科學的、能夠與國際標準接軌的中醫藥標準。”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中醫科學院院長張伯禮表示。
另外,中藥資源、質量的參差不齊也不利于中藥形成自己的國際化標準。近年來,我國中藥材資源的供應危機和質量下降已經引起廣泛關注,究其原因在于開采過度。
因此有關專家建議:將中藥材列為國家戰略性資源,加強保護、研發和合理利用,對珍稀瀕危中藥材進行人工培育,促進資源恢復;對中藥材資源進行普查,加強中藥資源監測和信息網絡建設;嚴格控制中藥材資源的開采量,根據稀缺程度,對中藥材和提取物出口進行嚴格限制,滿足國內需求后才可出口,對稀缺品種禁止出口。
同時,大力推行中藥材規范化種植,對重點中藥品種、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醫保目錄品種所涉及的藥材進行大范圍規范化、規模化種植,保證中藥材的可持續供給,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來源:中國制藥機械設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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