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藥標準不一 政府應注重平衡


    時間:2013-09-18





      近段時間以來,中藥頻頻陷入質量門,針對此現象,國家相關部門采取了一系列的方案。中藥企業還收到國家藥典委員會的相關文件,文件指出該委正著手起草2015版藥典,要求企業做好準備。
      

      除此之外,在7月中旬,同仁堂、云南白藥等藥企收到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京開會的通知,被要求加強中藥材使用的農殘檢測標準把關。8月27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王煉公開表示,所有經過藥監機構嚴格審批上市的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等均符合相應法律法規,且得到有效監管。

      
      然而有關專家表示:由于中國當前缺乏根據中藥材或中成藥日攝入量建立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的研究數據,制定中藥材、飲片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時,是參考歐盟、美國、日本、韓國和WHO的標準制定,中國標準與發達國家基本一致。
      


      國際上在制定農藥殘留標準時,其實普遍存在“內外不一”的做法:首先,對于本國不生產不使用的農藥,往往制定最嚴格的標準,而本國使用特別是在出口產品上使用的農藥,殘留標準在安全范圍內盡可能寬松;其次,本國沒有或主要依靠進口的產品的農殘標準盡可能嚴。因此,在農藥殘留量檢測標準的制定上,各國明顯存在著商業保護的成分。
      

      國家藥典委員會的新版藥典起草計劃正在進行,但是面臨著執行困難的尷尬處境。許多中藥材的原始屬性是農作物,有關部門并未由于其后期多用于醫藥的特殊性,就將其單列入農藥使用名錄,因此標準很難判別。

      
      因此在執行標準過程中,不能一刀切,應該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政府方面還需考慮在執行標準過程中的平衡性,一方面規范企業行為和行業規則,另一方面引導企業發展和產業進步。

    來源:中國制藥機械設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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