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價另辟蹊徑 能否找到迷宮出口?


    時間:2013-09-09





      近日,有消息人士稱,發改委又出新招,正考慮包括是否取消藥品最高零售價格、采取藥品支付指導價試點以及是否維持原研藥單獨定價政策三方面改革。然而,這次出招能否一招制勝,還須“走著瞧”。
      

      發改委為何發起此次藥價改革?
      

      毋庸置疑,發改委再次對藥價動刀子,十多年在藥品價格管制方面的失利是其中一個根本動因。其二,醫藥回扣泛濫成災,高州事件、漳州事件、GSK事件等暴露出的問題發人深思,一個比較一致的看法是藥品價格虛高畸形,發改委壓力巨大。其三,醫療費用上漲過快,醫療保險基金壓力大,老百姓不滿意、醫務人員、政府不滿意。在這種嚴峻形勢下,發改委怎能不下手呢?
      

      藥價管制失靈,原因到底在哪里?

      
      為了降藥價,發改委先后采取藥品最高零售價、管制醫療機構的購銷加價率、實施差別加價率、禁止折扣、管制單處方開藥量和均次費用、管制藥占比、實行政府集中招標采購、取消藥品加成、禁止“二次議價”、推行單一貨源承諾、嚴打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實行收支兩條線等措施,然而基本上沒有見效。在一次又一次的沖擊下,一次又一次地敗下陣來。為什么?

      
      有專家稱信息不對稱、管制者被俘獲、醫療機構壟斷地位、被管制者的規避等是管制失靈的原因。然而,這些實際情況確實是客觀存在,且將長時間甚至永久存在。對此,發改委能采取什么措施呢?
      


      另辟蹊徑,能否找到迷宮出口?
      

      據悉,發改委“將現行政府控制最高零售限價的做法,逐步向以政府管理支付價格為核心的管理方式轉變,逐步放開對零售價格的管制”。顯然,科學制定支付指導價是其最為核心和關鍵的問題。
      

      業內人士認為,對此首先要特別注意避免兩種傾向:一、防止出現新的虛高定價,若如此,又將走回“最高零售價”的老路,而且危害將更大;二、防止價格過低把真正的特效藥“杠”到外面,致使醫保不支付,加重老百姓負擔。另外,應注意建立藥品價格信息員,建立藥品支付指導價的動態調整機制。
      

      說到底,藥品價格的形成需要發改委注意傾聽“市場”的“呼聲”,同時認真完善醫藥市場。應盡快規范藥品的生產、流通和使用,核心是縮短利益鏈,放棄捆綁在政府身上的利益。同時,著手治療阻礙藥品價格改革醫院方面的“沉疴”:提高醫療服務價格,改變價格價值嚴重背離局面;強制信息透明與公開;加大對醫藥回扣等腐敗問題的打擊力度。

    來源:醫藥觀察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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