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藥房托管模式主要有3種:單獨托管(單個醫療機構與單個藥品經營公司進行談判)、組合托管(由多家醫療機構分組打包招標,再按組委托給藥品經營企業)和集中托管(以區縣為單位,各醫療機構將藥品采購權、購藥資金的結算權和藥品銷售收益的分配權委托給政府采購中心運作)。
單獨托管如嘉事堂受托管理朝陽醫院屬下的自費藥房和壽春藥房,華潤廣東醫藥等幾家醫藥商業龍頭公司與廣東省人民醫院即將開展藥房托管合作。
組合托管如上海六院東院和上海東方醫院南院藥房,由醫院委托上藥集團和國藥集團經營管理。美國康德樂下屬合資控股企業在深圳近百家醫院和社康中心設立托管藥房。
集中托管如2008年,南京市成立藥品集中托管中心,對南京市市屬9家三級醫院藥房實施托管。湖北鄂州對地區公立醫院藥房全部實施托管經營。
藥品流通企業與醫院的合作形式也主要有3種:一是托管醫院門診和住院部藥房;二是僅托管醫療機構的門診藥房,住院部藥房的經營權和所有權仍歸醫療機構所有;三是院店結合方式,即醫藥流通企業將藥房開到醫療機構內部,對外是社會藥房,對內則是醫院藥房。
2011年商務部發布的《全國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年)》中,提出“鼓勵連鎖藥店積極承接醫療機構藥房服務和其他專業服務”。據記者了解,目前河北、湖北、河南、上海、北京等地也相繼出臺地方藥品流通“十二五”規劃綱要,均鼓勵流通企業參與藥房托管。
河北、湖北、河南、上海四地規劃指出:鼓勵藥品流通企業積極探索藥房托管、集中配送等多種經營方式。《北京市藥品流通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則提出,藥品流通企業通過藥房托管、醫藥物流延伸服務等方式與醫療機構形成合作聯盟,減少中間環節,藥品流通企業掌握第一手藥品銷售資料,采購計劃性更強,從而降低物流和庫存成本,協助醫療機構緩解“看病貴”的民生問題。
可見,在政策的積極推動下,各地藥房托管動作頻頻,參與托管的流通企業不斷增加。據今年5月商務部發布的《2012年藥品流通行業運行統計分析報告》中的數據顯示,2012年藥品流通直報企業中,承接藥房托管的企業已有29家。
來源:中國制藥機械設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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