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上,中藥產業是我國少數最有發言權的產業之一,然而中藥標準化等問題卻長期制約著我國中藥產業的迅速發展。
2012年下半年以來,政府的中藥標準化工作進一步提速。繼2012年9月28日全國中醫藥標準化工作座談會在貴陽結束之后,2012年10月31日上海市中醫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成立,中央與地方的聯動性進一步加強。
2013年1月7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正式對外公布了《中醫藥標準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標志著國家層面的中藥標準化戰略的行動方案正在日益明晰。但在民間層面上,由于中藥企業在標準化方面一直明顯缺乏主動性,因而導致中藥企業整體在中藥標準化進程中長期缺位。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本應是標準化的最主要的推動力,標準化對中藥企業而言既是挑戰更是商機。但直至標準化進程如火如荼的今天,國內眾多中藥企業依然未能很好把握標準化戰略與自身利益最大化之間的關系,在回避挑戰的同時也錯過了商機。
需知,我國的中藥企業若能及時調整自身的發展戰略,正確處理好創新、專利與標準化之間的關系,把握國家推進中藥標準化戰略的利好時機,我國中藥市場依然有機會孕育出世界超一流的新型醫藥企業。
在中藥標準化的過程中,中藥企業掌握住了“必要技術”專利利器,對于中藥企業最優決策就應當是以付費許可使用的方式推動專利成果的標準化。這樣既能盡快收回專利研發成本,又能夠防止企業相互貶低與惡性競爭。依照國際慣例,中藥企業作為專利所有人,應當在公平、合理、無歧視的條件下向所有愿意使用該專利的主體提供專利許可。
在這一中藥標準具有法律效力的強力推行下,專利就成為了企業給與其他競爭者進入市場的“入場券”,而相應的中藥企業(中藥企業群體)就相應地掌握了相關市場的話語權。
來源:中國制藥機械設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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