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突發事件醫療應急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12-14





      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消息,為進一步規范突發事件醫療應急工作,有效減輕各類突發事件對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了《突發事件醫療應急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辦法》對突發事件醫療應急信息發現和報告、醫療應急處置和保障全流程進行了規范和要求,并明確了有關部門、機構的工作職責。 

      據了解,《辦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對于突發事件的報告,《辦法》介紹,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突發事件及其隱患。縣級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事件監測機構等為突發事件醫療應急信息責任報告單位,應依據各自職責和相關要求向地方人民政府和(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 

      《辦法》指出,責任報告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獲得突發事件相關信息,責任報告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盡快組織現場醫療應急處置,同時進行信息報告;接到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根據事件的不同級別,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并在2小時內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如尚未達到突發事件標準,應當密切跟蹤事態發展,及時報告事態變化。 

      對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5例的重大及以上級別突發事件,或可能引發重大及以上級別突發事件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接到報告2小時內報告國家衛生健康委,傷亡情況暫時不清時先報告事件情況,傷亡情況通過進展報告報送,省級以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直接上報國家衛生健康委,同時抄送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國家衛生健康委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辦法》強調,建立倒查追究制度。加強檢查指導,努力提高信息報告的時效性和準確性。對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的單位,堅決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每年對各地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進行評估。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突發事件醫療應急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記者 郭文培)


      轉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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