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查徹底才能遏制藥價虛高


    作者:海金    時間:2013-07-25





      近期國家發改委將對60家國產藥企和進口藥品代理企業開展成本價格調查。這一次調查摸底更為細致,除了輔料進價和藥品出廠價等內容外,包括財務制度、財務報表、賬簿資料以及與調查有關的各種憑證、票據、合同等內容也在調查之列。

      對藥品成本價格進行摸底調查,實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做法。然而,假如我們對此不夠慎重和嚴謹,某些藥物的虛高價也就因此合法化了。

      實際上,早在2007年2月,國家發改委就頒布了《醫藥價格工作守則(暫行)》,首次提出了“制定藥品價格必須經過成本價格調查”。2011年11月,國家發改委又公布了《藥品出廠價格調查辦法(試行)》,強調藥品生產和發行的透明度,擠出“成本水分”,回歸本位價值。不可否認,這些制度制定的初衷是好的,但不管是前幾次的摸底還是調查辦法的出臺,都是基于藥企自行的申報,發改委只是根據藥企報送的價格進行核實后定價,報多報少任憑企業說了算。經驗告訴我們,在制度不健全、懲戒措施又缺位的情況下,進行自保永遠都是企業的本能。由此,國家發改委采集的價格數據自然就成了高價,降低藥價的初衷必然會被抹殺。因此,開展成本調查,就要求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深入到藥品生產、銷售、消費等各個環節中去,切實弄清真實情況。

      據悉,此次成本調查一改常規,監管部門將直接深入藥企,進行實地調查摸底,且摸底對象不僅僅包括藥品出廠價和成本,連財務制度等也被納入調查之列,應當說是最全面最徹底的一次,可以斷定成本核算將八九不離十,水分必將減少,其效果值得期待。

      值得注意的是,成本調查不僅不能讓相關企業自己關起門來“自查”,而且不能甩開民意搞部門壟斷。因此,在進行藥品成本調查時,如何充分尊重民意、汲取民意,理應成為必須正視的問題。藥品生產企業在成本調查中只適宜起配合協調的作用,倘若成本調查過分依附于它,可能會損害公眾對調查結果的信任。與此同時,調動公共監督力量必不可少。當藥品成本信息不再成為秘密而是成了公共信息,那么,那些借助“新藥”審批程序提高藥價的行為,就必然會被公眾識破。只有公眾監督力量調動起來了,高價藥受到了打擊和遏制,“平價藥”才能不斷增多。

      需要提醒的是,在成本調查過程中,不同企業也要區別對待,不但要了解生產成本,還應了解研發成本和營銷成本,不能出現一刀切的行為,否則勢必重挫研發型企業的創新積極性,有悖于鼓勵扶大扶強的國策。

      可以肯定,只要政府職能部門把準了藥企的成本的“脈”,摸清了真實成本,就可以提出針對性強的監管政策,從而進行有的放矢的規范指導,藥企無法再進行“高定價、大回扣”的競爭,而不得不回歸到質量、服務和品牌的終極競爭,從而讓藥企發展回歸正道。


    來源:醫藥經濟報  作者:海金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熱點視頻

    第六屆中國報業黨建工作座談會(1) 第六屆中國報業黨建工作座談會(1)

    熱點新聞

    熱點輿情

    特色小鎮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