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部署,各地陸續啟動了2024年藥品經營和使用環節專項檢查,重點打擊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等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應當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藥品經營企業或者醫療機構違反法律規定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擾亂藥品市場秩序且帶來了藥品質量安全隱患。為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國家藥監局近年來連續部署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將非法渠道購進藥品作為藥品經營監管專項檢查的重點內容,在全國范圍內深入開展檢查,排查了一批問題線索,查辦了一批違法經營企業,聯合公安部門搗毀了一批無證經營窩點。
今年,國家藥監局繼續將藥品購進渠道檢查納入藥品經營和使用環節專項檢查,制定了細化工作方案,確定了重點檢查品種名單,要求各級藥監部門采取線上線下比對、上游下游比對、明察暗訪結合等方式開展檢查,嚴查經營企業購進、銷售藥品的票據和記錄,探索加強跨層級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國家藥監局強調,要落實藥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線索深挖細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對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涂端玉)
轉自: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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