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醫保部門從未出臺“單次住院不超過15天”的限制性規定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4-04-17





      近日,國家醫保局舉行2024年上半年例行新聞發布會。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司長黃心宇強調,國家醫保部門從未出臺“單次住院不超過15天”之類的限制性規定。


      國家醫保局成立以后,先后啟動DRG和DIP支付方式國家試點,并在此基礎上開展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指導各地分階段、抓重點、階梯式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到2023年底,全國超九成統籌地區已經開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地區住院醫保基金按項目付費占比下降到四分之一左右。通過改革,醫保支付結算更加科學合理,在群眾負擔減輕、基金高效使用、醫療機構行為規范等方面都取得積極效果。


      黃心宇表示,需要說明的是,醫保部門推行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絕不是簡單的“控費”,而是通過醫保支付杠桿,引導醫療機構聚焦臨床需求,采用適宜技術因病施治、合理診療,避免大處方、濫檢查,更好保障參保人員權益。DRG/DIP的病種支付標準都是以歷史費用數據為基礎、運用大數據方法科學測算得出,并隨社會經濟發展、物價水平變動等適時提高,能夠保證患者得到合理、必要的治療。事實上,每年醫保基金支出都維持了一個較為合理的增長趨勢,并高于GDP和物價的增幅。


      為了支持臨床新技術應用、保障重病患者充分治療,支付方式改革中還引入了符合條件的新藥新技術可不納入病種支付標準的“除外支付”規則,顯著高于病種平均費用的重癥病例“特例單議”規則,這些都可按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黃心宇強調:“國家醫保部門從未出臺‘單次住院不超過15天’之類的限制性規定,對少數醫療機構將醫保支付標準的‘均值’變‘限額’、以‘醫保額度到了’的理由強行要求患者出院、轉院或自費住院的情況,我們堅決反對,并歡迎群眾向當地醫保部門舉報,也可以直接向國家醫保局舉報,我們將對相應醫療機構予以嚴肅處理。”(記者 韓璐)


      轉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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