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類慢病納入長期處方用藥 “干在實處”讓百姓收獲更多幸福感、安全感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4-10-03





      很多慢性病患者在就診時,希望醫生能把藥“開久”一點,然而,長期處方用藥存在風險,而且國家有嚴格規定,對此,門診醫生也很無奈。近日,北京市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門診慢性病長期處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將8類慢性病明確納入北京首批市級長期處方目錄。


      北京首批市級長期處方適用慢性病病種目錄包括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高脂血癥、骨關節疾病、精神類疾病等8類慢性病。專家介紹,根據患者診療需要,長期處方的處方量一般在4周內;根據慢性病特點,病情穩定的患者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12周。


      北京市藥學質量控制和改進中心副主任楊毅恒稱:“從藥品的有效性、安全性、經濟性幾個維度去進行考慮。我們也考慮到這些慢病患者回家以后,比如說要儲存1~3個月的藥品用量,所以我們的藥品也選擇穩定性比較好的。”


      記者注意到,北京更新的8類長處方用藥指南中,對于不同疾病長處方的時間做了不同的建議。如糖尿病患者有明確診斷、達到一定條件的,可開具8—12周的長處方。冠心病患者符合無需再進行復雜的治療、相關臨床實驗室檢查指標基本正常或平穩等要求,可由醫生開具4—12周的長期處方。


      值得注意的是,精神類疾病也被納入了北京首批長處方目錄之中,專家介紹,精神科長處方藥品目錄涵蓋了常見的慢性精神疾病的一線常用藥物,主要包括抗精神病藥、心境穩定劑、抗抑郁藥、抗焦慮藥、促認知藥、精神興奮類藥等。而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易制毒藥品、麻醉藥品以及第一、二類精神藥品等特殊藥品在長處方負面清單內,不得開具。


      此外,還需要具備相關專業資格的醫師開具,每次開處方前醫師必須親自診查患者。


      轉自: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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