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醫保局:開展藥品追溯碼采集應用,讓二次銷售的“回流藥”無處藏身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5-07-31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近日舉行“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規劃”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介紹“十四五”時期深化醫保改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有關情況。


      國家醫療保障局局長施子海介紹,為了減輕人民群眾疾病醫療負擔,營造良好的醫療保障環境,過去五年,國家醫保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動凈化醫療醫藥行業生態。


      一是規范“藥品企業”。一段時間以來,醫藥購銷領域通過醫療回扣“帶金銷售”等問題多發頻發,導致藥品耗材價格被層層加碼、價格虛高,人民群眾意見較大。為此,國家醫保局建立了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由省級醫藥集中采購部門根據法院判決或者行政處置對企業開展信用評級、分級處置,打擊不正當競爭。截至2024年底,各省份評定失信企業735家,受到失信評價的企業,其藥品的掛網資格、集中采購資格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約,各級醫療機構在采購時也會得到該企業失信提示。多數失信企業能夠正視自身問題,主動修復信用。信用評價的實施,正在逐漸重塑醫藥企業開拓市場的路徑,從過去的“標高價、招代理、高返點、高銷量”轉向規范化管理、以質量取勝。


      二是規范“兩定機構”。通過基金監管系列舉措,推動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規范醫保基金的使用行為,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國家醫保局建設了醫保智能監管系統,將醫保基金監管關口前移,做到違法違規行為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健全醫保基金事后監管和飛行檢查工作機制,以監督執法促進行為規范。開展藥品追溯碼采集應用,讓二次銷售的“回流藥”無處藏身,讓通過收售“回流藥”騙保的不法機構和不法分子人人喊打。


      三是規范“醫務人員”。國家醫保局建立了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制度,做到醫保基金監管精準到人,極大提高了監管的精準性和震懾力。這個管理制度,主要是對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實行“駕照式記分”,一旦發現相關人員在一家定點醫藥機構被暫停或終止醫保支付資格,在其他定點醫藥機構也將被采取相應措施,處理信息全國共享,跨區域聯動。同時,國家醫保局把記分和暫停、終止人員有關情況通報給衛健和藥監部門,由其按照職責對相關人員加強管理,形成監管合力。


      施子海表示,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繼續加大監管規范力度,持續改善行業生態,協同“三醫”部門共同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安全、更高質量的醫藥服務。


      轉自: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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