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冒藥“實名制” 不是麻煩是規范


    時間:2013-05-09





      由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倡導,并授權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市場營銷專業委員會落實實施的“標準登記,規范用藥”藥品零售行業倡導規范管理行動啟動,旨在規范中國藥品零售行業管理,提升藥店店員“標準登記,規范用藥”意識,讓公眾購藥更加安全并呼吁消費者需理性配合感冒藥實名制。

      2012年9月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衛生部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規定,藥品零售企業銷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應當查驗購買者的身份證,并對其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予以登記,一次銷售不得超過2個最小包裝;單位劑量麻黃堿類藥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列入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處方藥管理。自“限麻令”下達以來,藥店在售藥過程中存在執行力度不夠嚴格,而公眾對感冒藥“實名制”新政策實施普遍表示不理解。

      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會長白慧良先生在發布會中表示:“感冒藥‘實名制’的推出一方面確保了真正的患者能夠得到規范的用藥,一方面又杜絕了一些‘制毒’違法分子非法購藥。‘標準登記,規范用藥’藥品零售行業倡導規范管理行動促進了中國藥品零售行業的規范化管理,讓公眾購藥更加規范,我相信對社會真正有益的舉措,最終會得到百姓的支持和配合。”

      “標準登記,規范用藥”藥品零售行業倡導規范管理行動將在全國40個城市、上萬家藥店中陸續開展,歷時6個月。組織機構根據購買者身份證的登記數量和質量評選出模范的個人和藥店給予表彰,并授牌認證該藥店或優秀藥師,評選結果將于2013年10月向社會進行公布。


    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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